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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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重庆市江津区印发《江津区巨灾保险、公共安全保险和特殊人群保险工作方案》,以政府购买服务、市场化运作模式,优化升级民生保障体系,新政策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与上一轮政策无缝衔接,持续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021年以来,江津区巨灾保险、公共安全事故保险和特殊人群保险累计落实保险赔付5437万元,简单赔付率达110%,惠及30个镇街约1.7万名群众,在防灾减灾、灾害救助、纾解矛盾、防止返贫等方面成效显著,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新一轮政策覆盖更广、保障更优、赔付更高,保费由区财政全额承担,年度总保费不超1000万元,群众零负担。巨灾保险、公共安全事故保险全覆盖户籍人口、常住人口及临时来津人员,特殊人群保险精准兜底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等重点群体。其中,普通居民意外身故伤残最高赔付20万元,抢险救援、见义勇为人员最高60万元;特殊人群重疾、医疗、身故等多重保障,切实筑牢防返贫底线。
江津区将实行公开招标、共保体承保、一年一保模式,强化多部门协同联动,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政策应知尽知、应赔尽赔,不断提升民生保障质效,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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