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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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领导的批示,我局牵头草拟了江津区《支持邮政快递业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现就有关解读材料说明如下: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
邮政快递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流通方式转型、促进消费升级的现代化先导性产业。为了更好发挥邮政快递业在经济社会“大动脉”“微循环”里的“先行官”作用,统筹推进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更好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区领导的批示要求,依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邮政快递业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117号),我局草拟了江津区《支持邮政快递业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并先后共计三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二、相关依据
《若干措施》主要依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邮政快递业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117号)、《重庆市邮政条例》《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交通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交通领域市与区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渝财建〔2020〕308号)、《重庆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等。
三、起草过程
为推动文件具体措施落实,结合江津区实际,我局于2020年11月13日-20日,书面征求了相关单位关于具体工作措施的意见。在草拟了《若干措施》初稿后,我局于2020年12月2日-4日,书面征求了相关部门修改意见。由于各部门对相关政策奖励等支持条款的争议较大,12月22日,区府办召开研究邮政快递业高质量发展有关问题专题会,进一步讨论研究《若干措施》,并按照会议讨论情况进行了修改完善,并于2021年1月5日-14日通过江津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关于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支持邮政快递业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广泛社会各界人士意见建议。
我局对《若干措施》进行合法性审核及公平竞争审查。《若干措施》无超越权限,限制或剥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内容;没有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相抵触情况;无排除、限制竞争的条件;已广泛征求意见。符合《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
四、主要内容
我局逐项对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邮政快递业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117号),结合江津区实际,提出16项具体工作措施,并将相关政策措施集中体现在第十三条,对符合条件的纳入江津区高质量发展激励政策给予奖励。推动邮政快递业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行业安全监管能力和寄递服务质量,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保障行业健康发展,更好服务地方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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