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油溪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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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7626950133/2025-00003 [ 发文字号 ] 油溪府发〔2025〕18号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油溪镇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5-05-15 [ 发布日期 ] 2025-06-05

重庆市江津区油溪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充实镇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6-05 16:27:37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各相关岗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市、区关于基层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我镇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应急处置和协同作战的能力,经镇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充实镇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挥体系

长:周颖(副镇长)

副指挥长:陈元波(应急管理岗负责人)

成员:刁萌云、周宇、龚与菡、诸葛雄飞、马源、刘鸿、张立顺

二、工作职责

1.承担镇域内洪涝、火灾、地震、地质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及镇域外应急支援任务;

2.协助其他专业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救援、人员搜救、物资转移、医疗救护等工作;

3.参与应急知识宣传、培训和演练;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应急救援任务。

三、指挥响应

当面临重大突发状况,需要出动救援队伍时,由指挥长下达出动命令,副指挥长将命令传达至救援队各队队长,各队长及副队长(联络员)将出动命令传达到每一位救援队员,抵达现场后在带队领导统一带领下,接受现场指挥部的统一调配指挥。

四、工作要求

1.油溪镇综合应急救援队,实行长期备勤制度,在包括但不限于节假日、汛期、极端天气等紧急情况下随时做好出发救援准备。当队员接收到应急演练或应急救援任务时,若有特殊情况确要请假的,需向指挥长请假。

2.应对矿山、危化等相关专业性较强的救援任务时,油溪镇矿山应急救援队应当尽快到场支援,给出专业意见。处理水上救援任务时,雄鹰水上救援队应当尽快到场支援。

3.每支队伍设队长、副队长各1名,下设组长若干。带队领导负责救援现场协调指挥工作,队长负责带领队员执行具体任务,副队长负责队员联络、集中整队、领取并保管本队后勤装备物资等工作,组长负责组织本组人员乘车,在规定时间内到岗到位执行任务。

4.指挥长根据工作需要发布备勤通知或出勤任务,油溪镇综合应急救援队(含雄鹰水上救援队、矿山应急救援队)所有队员应当无条件服从命令。

5.执行镇域内抢险救援任务时,所有队伍应全部参与,同时与出勤具体任务有关的镇机关职能部门全体工作人员应当随救援队伍一同出发执行任务。

6.执行镇域外抢险救援任务时,油溪镇综合应急救援队,根据轻重缓急,按照一队二队三队的顺序支援。

7.各支队伍人员名单根据人员变动或其他情况及时调整。

8.各村(社区)应按照相关要求,抽调青壮年精干力量,每个村(社区)成立至少一支不少于15人的应急救援队伍,储备好适应需要的救援物资和装备,并加强队伍日常训练考核,遇突发事件时各村(社区)救援队伍纳入全镇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统一指挥调度管理。

附件:油溪镇综合应急救援队人员名单


重庆市江津区油溪镇人民政府   

2025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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