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油溪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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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油溪镇人民政府关于桥头村山塘整治项目竞争性比选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3-19 17:18:57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重庆市江津区油溪镇桥头村山坪塘整治项目

(二)项目业主。重庆市江津区油溪镇桥头村村民委员会

(三)资金来源。财政补助资金25.00万元,村集体自筹2.78万元。

(四)施工内容。以恢复蓄水功能和结构安全为核心,主要包括:损毁塘坎加固修复;新建或修复标准化排水溢洪设施;库底清淤扩容。(详见附件)

(五)整治范围8口山坪塘,具体为:道场坝山坪塘、大田扁水库、四角坟山坪塘、双朝门山坪塘、桥土坝山坪塘、高庙子山坪塘、团山堡山坪塘、天堂堡山坪塘。

(六)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45天内完成

(七)最高限价。27.78万元

二、竞选人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三)信誉良好,无违法违规、失信惩戒记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现场负责人具备相应施工管理经验。

三、中选原则

最低价评分法。在报价中选择符合资质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为中标候选人,如果出现两家及以上报价相同且最低,则由报价相同且最低的单位通过线下谈判的方式以二次报价最低的单位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四、竞选文件递交

(一)递交起止时间。20263209:00--202632717:00

(二)递交地点。江津区油溪镇桥头村便民服务大厅(桥头村一组胡家店子)

(三)逾期送达、未密封或不符合要求的竞选文件,不予受理。

(四)投标人须派代表到场参加,否则视为放弃。

五、工期和质保期

工期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45天内完成,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2年。

六、合同签订及付款方式

(一)签订合同。选取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二)付款方式。经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足额合法有效税票,甲方收到税票后支付合同金额的80%,结算审核后支付至97%,余3%工程款留作质保金,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30日内无息付清。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市江津区油溪镇桥头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范洪芳

话:023-47893536

址:重庆市江津区油溪镇桥头村胡家店子

八、其它有关要求

(一)凡有意参加比选的施工方,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竞争性比选文件资料递交到桥头村村民委员会。

(一)无论比选结果如何,施工方参与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均由自行承担。

(三)所有纸质比选申请文件均要求密封装订,否则将按不响应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处理。

(四)投标人在比选申请文件中有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行为,或有不按比选申请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的行为,或有所提供的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经查实的事实不符的行为,且上述行为对该比选投标人有利的,按照不合格比选投标人处理。已被列为中选候选人的,取消其中选候选人资格。已中选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

(五)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合同中详细约定。

                    重庆市江津区油溪镇桥头村村民委员会

                                 2026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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