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381771750926U/2026-00003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夏坝镇 | [ 有效性 ] | 有效 |
| [ 成文日期 ] | 2026-07-15 | [ 发布日期 ] | 2026-07-22 |
发布日期: 2026-07-22 15:08:28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夏坝镇未成年人防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夏坝镇委员会
重庆市江津区夏坝镇人民政府
2026年7月15日
夏坝镇未成年人防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安全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工作部署,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全面加强未成年人预防溺水安全教育管理,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生命安全,有效防范遏制未成年人溺水事故发生,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教育强国、关于统筹发展和安全、关于关心爱护少年儿童的重要论述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全局和战略高度谋划我镇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积极构建防范未成年人溺水工作新格局,建立健全“党政主导、部门协作、乡村为主、社会参与、各尽其责、联防联控”的防范未成年人溺水工作机制。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防溺水专项行动,实现宣传教育全覆盖、警示标志全覆盖、隐患排查全覆盖、监管监控全覆盖,全方位构筑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防护网。推动防溺水安全教育入脑入心,增强未成年人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推动落实学生家长监护责任,健全完善各部门、村(社区)重点危险水域防护管控责任,真正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联防联控的防溺水工作格局。做到重点时段有人看守,重点水域有警示标志,重点人群有人监护或代理监管,坚决遏制各类溺水伤亡事故的发生,实现“零溺水”的目标。
三、组织领导
成立镇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专班,由党委书记龚光勇同志,党委副书记、镇长申宝同志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辖区各学校、驻村组、各村(社区)、平安法治板块、党的建设板块、经济发展板块、民生服务板块、派出所、卫生院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党的建设板块),办公室主任由吕周林同志担任。
四、工作对象
专项行动服务对象为全镇未成年人,重点人群重点针对中学生、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重点时段重点关注假期(暑假、法定节假日、周末、放学后)、汛期等时段。重点地段重点突出河流、山坪塘、堰塘、水库、明渠、建筑工地形成的水坑等危险水域。
五、工作重点与任务分工
(一)全面排查整治隐患
1.各村(社区)按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的山坪塘、河、堰、水库、因施工形成的水坑及学生上下学途经水域等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全面查找隐患,做到无盲区、无死角。将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及时整改,并作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内容进行常态化防范。督促相关企业和个人对工地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水池、水坑、坑洼加强监管,对危险水池、坑洼及时回填,无法回填的设立警示标志和有效的防护设施,加强巡查管理。
2.在排查出的各类水域设置警示牌、救生圈、安全绳、救生杆,完善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设置。在公共活动水域设置防护围栏,定期巡查、及时维护修缮,做到安全警示到位、隔离防护到位。
3.建立重点水域隐患排查台账,对各水域具体情况逐一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实行动态管理和销号制度。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平安法治板块、经济发展板块
(二)大力开展宣传教育
1.校内安全教育。各学校要建立健全校内安全教育提醒制度,利用每天放学前1分钟、每周放学前5分钟、节假日前30分钟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防溺水提醒。通过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课、国旗下讲话、主题班(队)会、宣传栏、黑板报、校园广播等多形式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学生防溺水意识。定期组织学生开展溺水自救、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学生自救能力。教育学生切实做到“七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私自到江河、湖泊、水库、堰塘、水井边玩耍;不擅自下水施救。自觉践行“三要”:要在家长或长辈带领下游泳;要到有防护设施和施救人员的正规的游泳场所游泳;遇到同伴溺水时要大声呼喊并立即寻求成人帮助、不能手拉人等盲目施救。
2.家校联动教育。加强学校与家长的沟通联系,将告家长书送达家长。家长务必严格落实“四知道”有关要求,做到监护精准到位、不留盲区。一是“知去向”,务必清楚孩子离家后的具体行踪、活动路线和活动范围,严禁孩子私自前往滨江河滩、城郊野塘、山间小溪、废弃水坑等各类危险水域;二是“知同伴”,务必知晓孩子外出结伴玩耍的所有伙伴,主动了解同伴基本情况;三是“知内容”,务必掌握孩子外出的活动目的、游玩项目,及时劝阻、制止孩子玩水、摸鱼、抓螃蟹等涉危险水域的行为;四是“知归时”,务必提前确认孩子归家的准确时间,临近归期及时提醒、超时未归立即寻找,杜绝孩子在外逗留超时、失联失控。
3.社会面宣传教育。各村(社区)在人群密集场所张贴、悬挂防溺水安全宣传标语和宣传画报,通过宣传栏、LED屏、大喇叭、小喇叭等载体循环播放防溺水安全常识。在暑假、周末等容易发生溺水的关键时段,加强宣传覆盖和播报频率。同时,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网格群等新媒体平台推送防溺水安全提醒信息,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保护未成年人生命安全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辖区各学校、党的建设板块、各村(社区)、文化服务中心
(三)强化联防联控与巡查值守
1.加强巡查巡防。各村(社区)要组织村“两委”干部、网格员、志愿者等力量,加大重点时段、重点水域巡防频率,特别是在午休、节假日、暑期高温天气等关键时段,落实全天候值守巡查。建立巡查台账,对巡查人员、巡查时间段、巡查区域等进行登记造册。在巡查中发现未成年人在危险水域玩耍、游泳、戏水等行为,要立即进行劝阻、批评教育,并通知其家长(监护人)加强管教。
2.各村(社区)提前做好处置溺水事故各项准备,全面开展应急救援培训,坚决防止因救援不及时、处置不果断而耽搁救援时间,造成不良影响。一旦发生溺水伤亡事故,涉事村居或学校要及时如实将有关情况上报镇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联系电话:47659868),镇防溺水成员单位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营救,村居与相关部门要做好联动和善后处置,严防发生次生事件。
责任单位:平安法治板块、派出所、各村(社区)、辖区各学校、卫生院
(四)关注重点人群与精准帮扶
1.建立防溺水重点对象动态档案。摸排并动态更新辖区内具有严重不良行为、不良行为、心理困境、监护困境、生活困境等五类情形的重点关注未成年人,将其列为防溺水高风险人群,明确专人负责,实行“一对一”或“多对一”的暑期重点监护,确保随时掌握其行踪动态。
2.开展节假日关爱活动。在寒暑假和各类节日期间,组织未成年人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让未成年人远离危险水域,丰富假期生活。
责任单位:平安法治板块、民生服务板块、文化服务中心、各村(社区)、团委、妇联、各学校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预防各类溺水伤亡事故发生是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要站在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高度,切实把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认真部署、强力推进工作落实,确保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强化措施,加强督查。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任务明确、措施到位。认真开展排查和整改工作,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对发现的各类隐患逐一进行整改,确保警示标识、隐患整改、监管监控全覆盖。
(三)加强协作,强化责任。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分工协作,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及时解决突出问题,形成党政领导、部门联动、依法监管、社会参与的联动机制。各村(社区)、各单位要按照工作要求,切实落实管理责任,加强信息报送,不得有情不报或缓报。凡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而引发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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