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3-10 16:30:27 大 中 小
文件
项目执行编号:JJZB2503002
项目名称:圣泉街道三河村农产品加工项目
采 购 人:重庆市江津区圣泉街道三河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目 录
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市江津区圣泉街道三河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圣泉街道三河村农产品加工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比选。
项目最高限价(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
圣泉街道三河村农产品加工项目 |
16.6 |
1 |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无。
重庆市江津区圣泉街道三河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需购置一套榨油机设备,要求如下:
包含:电炒锅(260型,30kw)1台,生料提升机(2米小斗,1.1kw)1台,熟料提升机(2.5米大斗,1.1kw)1台,榨油机(110型,11kw)1台,初滤箱(3050,80w)1台,离心滤油机(550型,2.2kw)1台,精炼机(三罐式)1台,密闭式滤油机(6平方)1台,抽烟设备一套,配电箱及电线1批,辅助设备(100L不锈钢桶5个、100cm不锈钢盆5个、4斤装不锈钢油壶4个及其他辅材),所有设备包安装。
本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供应商自行勘察安装场地,踏勘费用自理。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无论供应商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已经踏勘现场,对本合同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并在其响应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若成交后供应商发现需要场地更建才能安装的由供应商自行更建,采购人不另外支付任何费用,供应商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
四、项目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地点及验收方式
1、服务期: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内将货物运输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实施完成。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安装地点。
3、验收方式:供货方应提供产品合格证书以及厂家颁发的经销许可证,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
(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质量保证
(1)供应商应明确承诺:其投标产品质量保证期为1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3)供应商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
(4)投标产品由制造商(指产品生产制造商,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以下同)负责标准售后服务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
2、售后服务内容
供应商和制造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
①在线咨询
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7×24小时的服务支持。在接到用户的服务要求时,电话响应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通过电话、QQ、微信等方式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②现场响应时间要求
采购人遇到使用问题,在线咨询不能解决的,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恢复产品功能,确保产品正常工作。若现场无法排除故障需返厂维修,供应商应提供同规格备用产品。故障排除周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超过20个工作日无法修复的,供应商应更换同类型新品(若同类型产品停产应更换规格不低于投标产品的新品)。
故障排除周期计算方法为:自产品出现故障到故障排除之间的工作日。
3、其他服务要求
成交供应商应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对所有货物和服务的质量负责。必须保证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符合合同中有关型号、生产厂家、技术、交付、验收等要求。
4、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过后,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和制造商提供售后服务的,该供应商和制造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三)备品备件及易损件
中标人和制造商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
(四)报价要求
本项目为人民币报价,为总价报价,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报价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购买货物费、人工费、运输费(含装卸费)、保险费、劳务费、税费等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结算价=单价报价*实际运送数量。
(五)付款方式
货物安装验收合格后,收到供应商正规发票三个月内支付95%货款,剩余5%验收,满一年后支付。
(六)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一)凡有意参加比选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市江津区圣泉街道官网(http://www.jiangjin.gov.cn/jz/sqjdbsc_69071/)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本项目比选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比选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二)比选文件提供期限: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3月13日17:30(工作时间)。
(三)比选文件购买费:比选文件购买费为200元/份(售后不退)。
比选文件购买方式:在比选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将《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格式详见附件)填写完整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同采购文件购买费转账截图一起发送至指定邮箱3265126875@qq.com,按要求发送邮箱后方才购买成功(邮件请注明公司名称以及项目名称)或现场报名。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求,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登记递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及购买文件的凭证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一)线下投标
1、线下投标时间:2025年3月14日9:30至 10:00(以北京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2、线下开标时间:2025年3月14日10:00(以北京时间为准)。
3、线下投标地点:重庆市江津区滨江大道几江段446号(北固门中国建设银行旁)
4、线下开标地点:同线下投标地点。
(二)投标程序:
按规定递交响应文件。
说明:如果采购文件要求必须提交的相关内容,其递交时间与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一致(逾期不予受理)。
采购人:重庆市江津区圣泉街道三河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联系人:何老师
电 话:023-47857282
地 址:重庆市江津区圣泉街道三河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023-47573286
地址:重庆市江津区滨江大道几江段446号(北固门中国建设银行旁)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三)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四)比选费用:无论比选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比选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竞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竞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1 |
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格式文件)。 注: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经调查核实为虚假承诺的,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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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特定资格条件 |
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
注:供应商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2、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响应文件签署及盖章 |
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及“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要求”签署或盖章。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签字或盖章齐全。 | ||
响应方案 |
每个分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 | ||
报价唯一 |
只能在采购预算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
2 |
完整性审查 |
响应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3 |
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 |
响应文件内容 |
对采购文件“三、项目技术要求”以及“四、项目商务要求”内容作出响应。 |
投标有效期 |
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
3、评审原则:最低价法。已入围的报价供应商,选择报价最低的成为成交供应商。
响应文件由比选文件“十六、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比选文件“十六、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要求”规定的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
2、纸质投标文件的签署与份数
(1)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每套纸质响应文件的封面上注明采购项目号及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名称,并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正本按采购文件要求加盖公章(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3)若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5)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3、纸质投标文件的包装(装袋)及包装(装袋)封面要求
(1)投标文件的包装或装袋的封面上应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投标文件”或“响应文件”字样。包装封口处进行密封。
(2)如果采购文件要求必须提交的相关原件,原件应单独装袋(可以不进行密封),但应在装袋上标明“相关原件”及公司的名称。
1、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2、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代理服务费及专家费由中标人支付,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叁仟元计取。
账户名称: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江津区分公司
账户号码:3100230109000029106
开户银行:工行江津支行
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函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特定资格条件的;
(二)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响应文件要求规定签字、盖章;
(三)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采购限价的;
(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分包采购中同时参与投标;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六)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七)供应商的服务期、质量保证期及投标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八)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比选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比选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正本/副本)
响
应
文
件
(一)报价函
(采购人名称):
我方收到 (项目名称)的比选采购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比选。
1、愿意按照采购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服务,投标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 ;人民币小写: 元。
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
3、我方承诺: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比选采购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
5、在整个比选采购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相关处罚。
6、我方若中选,将按照比选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承诺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
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二)明细报价表
项目名称:
序号 |
名称 |
厂家/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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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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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并逐页盖章。
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二、资格条件及其他(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采购项目名称:
致: (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姓名) 在 (供应商名称) 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 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采购项目名称:
致: (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 是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比选、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 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
注: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
(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
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
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技术条款承诺函
我公司承诺达到本项目的技术要求
具体承诺项目技术要求如下:
承诺人:
年 月 日
注:
1、对本项目“三、项目技术要求”所有技术要求进行承诺;
2、承诺函需逐页盖章。
3、可附相关技术支撑材料。(格式自定)
商务条款承诺函
我公司承诺达到本项目的商务要求
具体承诺项目商务要求如下:
承诺人:
年 月 日
注:
1、对本项目“四、项目商务要求”所有商务要求进行承诺;
2、承诺函需逐页盖章。
3、可附相关技术支撑材料。(格式自定)
(二)评分商务部分所需资料
(一)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附件: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
项目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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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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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公章) |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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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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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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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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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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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售人: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比选文件购买方式:在比选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将文件购买费转入右侧二维码中,转账时注明“供应商简称—JJZB2503002”,并将《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格式详见附件)填写完整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同采购文件购买费转账截图一起发送至指定邮箱3265126875@qq.com,按要求发送邮箱后方才购买成功或现场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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