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圣泉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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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MB0022509J/2026-00001 [ 发文字号 ] 圣泉办发〔2026〕7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圣泉街道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6-03-03 [ 发布日期 ] 2026-03-18

重庆市江津区圣泉街道办事处 关于开展2026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3-18 15:19:20


重庆市江津区圣泉街道办事处

关于开展2026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辖区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6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根据江津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关于转发《重庆市2026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的通知”(津牧医发[2026]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街实际,制定“圣泉街道2026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重庆市江津区圣泉街道办事处

 2026年3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防控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国家生物安全风险控制和治理体系建设指示精神,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预防为主、应免尽免”的原则。根据江津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关于转发《重庆市2026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的通知(津牧医发〔20266号),结合当前我街动物疫病防控形势,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时间

春防行动时间统一定为310—425日。

二、行动目标

(一)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狂犬病的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

(二)对畜禽存栏及动物疫病普查面达到100%,畜禽养殖圈舍消毒面达到100%,发现重大动物疫病报告率和处置率达到100%

(三)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以及狂犬病、布鲁氏菌病、牛结核病等人畜共患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不发生区域性动物疫情。

三、行动内容

坚持常年防疫与季节防疫相结合,在抓好常年防疫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动物防疫工作地方政府负总责,生产经营者承担主体责任,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要求,集中抓好以下四项重点工作。

(一)开展集中强制免疫行动。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狂犬病4种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对规模养殖场,要督促其参照《2026年国家动物免疫技术指南》做好常年程序化免疫,指导做好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对散养户,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要落实好春防集中免疫与定期补免,实现“应免尽免”,动物防疫人员应严格遵守《农村散养畜禽免疫注意事项》(见附件1)。免疫开展时,要及时做好畜禽标识佩戴、《动物免疫证明》填发(农村散养户)和《防疫档案》建立等工作。

(二)开展清洗消毒行动。对辖区养殖场(户)开展全覆盖清洗消毒工作。明确养殖场(户)消毒主体责任,督促指导其做好清洗消毒工作,做到养殖、流通、无害化处理等重点场所和重点区域全覆盖,切断动物疫病传播途径,消除潜在隐患。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要建立散养户消毒台账,指导规模场建立消毒台账,详细记录消毒药品种、浓度、消毒时间、消毒范围、消毒面积等信息。

(三)开展宣传普查行动。采取微信、广播、电视、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非洲猪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和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布鲁氏菌病、牛结核病、炭疽等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控知识以及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相关政策。指导养殖场户加强生物安全管理,增强人员安全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集中开展动物疫情普查,动态更新畜禽档案,准确掌握养殖情况。排查发现重大动物疫病,“早、快、严、小”果断处置,严防疫情扩散。

(四)抓好防疫监管。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要严格按照“卫生评估、风险分级、量化监督、痕迹管理”要求,对养殖场户进行精细化监管,督促指导养殖业主严格落实免疫、消毒、检测、隔离、净化、消灭、无害化处理等动物防疫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的重要性,严格工作标准,强化措施落实,确保防控成效。要根据本方案要求明确任务目标,做好任务分解,压实各方责任。

(二)强化服务措施。2026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由江津区津北兽医协会实施向养殖场(户)提供高质量的免疫、消毒、诊疗等多种专业化兽医卫生服务。

(三)规范免疫行为。要加强疫苗使用管理,建立发放、领用记录,规范疫苗运输、储存和使用,避免出现因疫苗保管不当而影响免疫效果。免疫工作开展前,要对防疫人员进行免疫技术培训,做到“真苗、真打、真有效”,防止不打针、打假针、减量注射。免疫时,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严防因操作不当造成动物疫病传播和人员感染。免疫结束后,要做好疫苗瓶回收及无害化处理工作。

(四)强化信息管理。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要加强监督检查,随时跟踪免疫进度及信息填报等情况,明确专人审核、报送相关防疫信息。春防工作启动后,要通过“渝农牧”每天实时填报免疫信息;春防工作结束前一周,要通过“渝农牧”统一填报消毒信息和疫情普查信息;春防工作结束后,要认真填写春防相关情况调查表,及时形成春防总结报告,于2026425日前上报重庆市江津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

附件: 农村散养畜禽强制免疫注意事项

     


附件

农村散养畜禽免疫注意事项

为有效防范防疫人员及相关器械、物资机械带毒传播,开展散养畜禽免疫,应严格遵守以下注意事项:

一、精简防疫人员

尽可能精简防疫工作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人。其中,1人入户,负责免疫、消毒等主要工作;1人不入户,负责填写免疫档案、填发免疫证明、开展宣传指导等辅助工作。

二、准备充足物资

提前准备好足量的注射器、针头、酒精、碘酒、药用棉、消毒剂、防护装备(防护服、口罩、鞋套、雨靴等)等。

三、选择适宜天气

提前查阅天气情况,合理安排免疫区域,尽可能避开雨天入户免疫。

四、确认健康状况

入户前,先向养殖户询问畜禽健康状况,确定无异常后,方可入户。入户后,先仔细检查畜禽健康状况,确定健康后,方可实施免疫。

五、强化生物安全

人员防护:入户前,应穿戴防护服、鞋帽、手套等,做到“一户一更换”,条件不具备的,必须戴防护帽、穿雨靴。穿雨靴的,入户前和离户时都必须消毒。注射消毒:严格对注射部位消毒,严格“一畜禽一针头”,不得重复使用。环境消毒:对畜禽圈舍及周边环境,防疫人员进出路线等,规范实施全面消毒。

六、广泛宣传指导

向养殖户宣传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政策和生物安全防范措施,特别要宣传禁止使用餐厨废弃物(包括自家潲水)饲喂畜禽,调入畜禽要隔离、出栏畜禽要检疫、发病死亡要报告等政策规定。指导养殖户自行落实圈舍环境消毒、灭鼠灭蚊灭蝇等防控措施。

七、相关物品回收

对使用过的防护服、针头、注射器、药用棉、疫苗瓶、包装盒和消毒剂瓶等废弃物或污染物,必须使用不渗水的塑料袋或密闭容器全部分类回收,集中消毒、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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