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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四屏镇融创镜山月小区 公开选聘信托制物业服务企业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18 17:05:00

为保障融创镜山月小区全体业主的正常生活秩序与合法权益,鉴于小区未成立业主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及重庆市相关规定,经业主大会授权,重庆市江津区四屏镇旺龙村村民委员会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并引入信托制物业服务模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备相应能力的物业服务企业提供信托制物业服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物业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重庆市江津区四屏镇融创镜山月小区(属重庆市江津区四屏镇旺龙村所辖)

(二)建设单位:重庆融创津湳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三)项目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四屏镇玄武大道161号

(四)物业区域四至:

东至:玄武大道凤凰二路 南至:石院子

西至:杉树坪 北至:玄武大道招呼站

(五)占地面积:114497.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356.97平方米。其中:幢数:住宅11幢共225套。住宅面积:13448.83平方米。商业面积:0平方米。地下车位:0个,出口2个,地上车位:38个。共用设施设备:化粪池1个;污水检查井89个;雨水检查井:59个;配电室:1个;水泵6套;地下车库0个;道路灯33盏;庭院灯18盏;电梯5台;消防水池2个;中央监控系统1套;消防箱33个。物业服务用房位于41号楼1楼,建筑面积为956.19平方米,社区用房0平方米。

二、项目内容

物业服务常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物业公共区域保洁、保绿、保秩序、保修)具体以信托制物业服务合同及配套附件约定为准。

三、服务期年限

四、参聘资格要求

(一)企业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同意采取信托制物业服务模式,业主共同基金账户独立、公开、透明,物业费和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企业每月获取固定的管理酬金,每个业主均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2.持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且营业范围包括物业服务或物业管理的内容不允许挂靠,不接受联合体;

3.具有完成相应服务能力及与之相当经验,具备良好业绩;

4.企业自经营以来无欺诈及弄虚作假行为,未被主管部门评定为黑榜企业,近3年来未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或行业管理协会公开通报,有较好的社会信誉度及公信力。

(二)拟派物业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承担过相似规模的物业服务项目;

2.能承诺并执行财务账目定期且完整公示;

3.能承诺并严格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相关决议、物业服务合同开展工作,维护全体业主利益,协助配合物业管理委员会解决相关遗留问题。

五、选聘文件获取方式

联系人:张开洪

电话:13883455220(微信同号,采用电子版形式接收文件)

六、提交参聘资料时间要求

参聘企业必须于2025122314时30分前将参聘纸质资料(一式两份)提交给旺龙村村委会,联系人张开洪,电话:13883455220。未完整将密封好的参聘纸质资料送达联系人本人以及未足额到账参聘保证金的,视为无效。

七、参聘资料完整度要求

(一)参聘资料须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且须加盖企业公章。

(二)企业法人参聘承诺书,内容包括对参聘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足额交纳参聘保证金,并承担伪造虚假内容的一切法律后果。提交资料即表示同意此次参聘项目的一切内容及规则,一经参聘不得中途撤出,否则参聘保证金不予退还,转入业主共同基金账户。

()提交《信托制物业服务合同(草案)》全文、开放式预算、物业服务标准及相关内容,并着重标注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特约服务收费标准等关键内容。

()参聘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在提交参聘资料时同时缴纳。中选企业的保证金作为小区物业服务启动资金,当收费率达到50%后退还未中选企业在中选企业产生后一周内退还本金。

(五参聘保证金缴纳方式:汇入旺龙村以下账户:

收款人:重庆市江津区四屏镇旺龙村村民委员会

账号:1556010120010002719

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分行四屏分理处

()开启参聘文件时间:20251224930分。请参聘企业准时参加竞聘资料启封会议。

()选聘组织方联系人:张开洪电话:13883455220。

八、选聘信息发布平台

(一)相关信息同步同时在业主微信群发布

(二)网络

九、其他说明

(一)本次公开选聘方式为20251224930分物业服务企业现场答辩答辩排名顺序参照缴纳参聘保证金的时间。提交资料即表示同意该选聘所有内容及规则。选聘组织方由四屏镇政府、旺龙村村委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筹备组)组成,受业主大会所托具体组织运作选聘工作。中选企业由业主大会书面征求意见确定。旺龙村村委会受托依据业主大会会议决定与中选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二)物业服务企业中选规则:业主大会对评选组织确定的候选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投票,如果表决结果候选企业达到得票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的条件被成功选聘,则现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筹备组公告业主大会会议决议,物业服务合同生效。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融创镜山月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筹备组)

重庆市江津区四屏镇旺龙村村民委员会

2025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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