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9-11 15:34:45 大 中 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受石门镇人民政府委托,重庆宏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承担《江津区JJ24单元(石门农业发展单元)部分用地(C-05-01/01、C-05-02/01等地块)详细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江津区JJ24单元(石门农业发展单元)部分用地(C-05-01/01、C-05-02/01等地块)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将该规划环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概况
1、规划概况
江津区JJ24单元(石门农业发展单元)部分用地(C-05-01/01、C-05-02/01等地块)位于石门镇东北部,西临省道208(吴朱路),距石门镇政府约8.9公里,规划面积共计约0.51hm2,其中一类工业用地(M1)面积为0.45hm2,防护绿地(G2)面积约0.06hm2。规划地块拟引入石门瓶(罐)装饮用水制造项目。
2、规划区环境影响识别
(1)废气:规划区入驻的企业生产过程无工艺性废气产生,且不设置食宿,无生活废气产生。
(2)废水:规划区内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过滤废水首先回用于厂区的清洁以及绿化,然后剩余的过滤废水由管道引至石板溪最终汇入长江。
(3)噪声:后续规划实施主要噪声源为工业企业噪声,经预测,厂界及环境保护目标处可达标。
(4)固体废物:后续规划实施固体废物主要为企业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以及危险废物。在采取了相应的对策措施后,可使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理处置,不会对区域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规划地块周围的群众或社会团体对环保方面的意见及要求。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f1dhKmoGeaApl3GnkoZoww?pwd=krci
提取码: krci。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可通过网络链接下载的公众意见表并按要求填写后发送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人邮箱,或电话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人实名反馈相关意见。
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单位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f1dhKmoGeaApl3GnkoZoww?pwd=krci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按照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联系查阅纸质报告。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津区石门镇人民政府
杨老师:023-473710113415039417@qq.com
环评单位:重庆宏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李老师:023-68182682782220580@qq.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文发布起的10个工作日内,2025年9月11日至2025年9月24日。
江津区石门镇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1日
分享文章到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