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7-22 09:00:49 大 中 小
(公示期:2025年 7月22日9:00——2025 年 7 月23日9:00)
项目名称 |
石门镇民生实事(永安村木林大院、金龙村杨湾大院整治)项目 | |||||
项目建设单位 |
重庆市江津区石门镇人民政府 |
联系电话 |
023-47371011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恒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亘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四川川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拟中选承包商 |
重庆恒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发包价(元) |
293989.79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9925.74元) | |||
投诉受理部门 |
石门镇基层治理指挥室 |
联系电话 |
023-47371011 | |||
/ |
/ | |||||
/ |
/ | |||||
项目建设单位签字(盖章)确认: 重庆市江津区石门镇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1日 | ||||||
备注:1、承包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先向项目建设单位提出异议,由项目建设单位作出答复;对答复不认可的,可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预选承包商及排序”、“拟中选承包商”。没有代理机构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分享文章到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