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7-08 10:30:00 大 中 小
为进一步规范行业秩序,促进物业行业持续健康发展,近日,双福街道和江津区物业管理协会双福分会联合召开第二季度物业企业工作会暨物业法律法规公益讲座。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罗斌出席会议并讲话,对下季度物业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今年6月1日起,新修订的《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新版《管理办法》 共二十四条,规定了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超最高等级服务的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费单独核定等内容。
“《管理办法》新旧政策有哪些不同?” “新政策规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一律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会上,重庆法眼法律顾问程小俐以《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解读和适用为题,结合实际案例,从新旧规对比、修订主要内容解读和适用、重点须知内容、关联法规解读和适用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读。与会人员结合实际进行热烈讨论,结合工作中遇到的“难点”“痛点”“堵点”提出许多问题,法律顾问现场解答。
罗斌强调,物业服务关系到小区和谐稳定和居民幸福指数,是新时期加强和创新基层治理的重要切入点。物业企业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使命担当、明确工作职责,把高标准物业服务作为提升城市品质、改善人居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工作,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美好居住生活新需求,形成社区居民广泛参与、群众自治充满活力、自治共治良性互动的基层治理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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