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3-05 09:30:52 大 中 小
开发企业需提供以下资料:
1、重庆市商品房联机备案登记表 1份 ;
2、银行出具的资金监管账户批量进账单 1份;
3、购房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4、重庆市江津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盖鲜章)1份;
5、开发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司鲜章)1份;
6、开发公司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1份;
7、开发公司经办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8、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1份等;
自业务受理申请5个工作日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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