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MB15121550/2025-00030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应急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5-23 | [ 发布日期 ] | 2025-05-23 |
发布日期: 2025-05-23 14:57:41
2023年11月27日15时01分许,江津广兴重庆鹏辉玻璃有限公司工人在进行玻璃分片作业时,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10余万元。
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有关规定,江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安委办”)牵头成立评估工作小组,对江津广兴“11·27”一般物体打击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事发经过:在江津区广兴镇彭桥村重庆鹏辉玻璃有限公司车间内,2023年11月27日15时许,公司法人杨某因对已经分片好即将出货的玻璃进行再次检查核对时,发现一L型货架上堆放的玻璃中有一块玻璃(1645*1577*10mm)与其他玻璃(1625*1577*10 mm)规格不一致,安排工人甘某某和陈某某与自己一起,抽取该规格的玻璃。15时01分许,杨某站在L型玻璃架子正对面,用手撑住外面20块玻璃,甘某某和陈某某在杨某左侧合力抽取第21块玻璃,约抽取一半时,由于外面玻璃太重(约1.2吨)杨某撑不住,货架上玻璃倒向杨某,杨某立即向后避让但被身后堆满玻璃的货架绊倒,身体仰面倒在后面货架正面的地上,前面玻璃架子上倾倒的玻璃砸中后面堆满玻璃的货架,致使后面货架上的玻璃全部倒下压在杨某头上。工人陈某某见状立即呼救,陈某某、甘某某、周某某、彭某和门卫5人合力将压在杨某身上的玻璃抬开,见杨某头部流血、脸部塌陷,玻璃上有血迹。彭某随即跑到附近的佳贞医院叫医生抢救,佳贞医院医生到达现场看到情况后,无法处理,于是拨打了120急救电话。15时30分许,綦江医院120医生到达现场对杨某进行抢救无果,当场宣布杨某死亡。
事故发生后,经区政府授权,区应急管理局牵头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2024年5月6日,区政府对《江津广兴重庆鹏辉玻璃有限公司“11·27”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江津府〔2024〕91号)进行了批复,事故调查报告依法向社会进行了公布。
二、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由区安委办组织,参加事故调查的相关部门派员组成评估组,依据《江津广兴重庆鹏辉玻璃有限公司“11·27”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评估组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和听取汇报等方式,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事故防范措施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估。
三、调查处理情况
(一)严格开展安全整改。事故发生后,区应急管理局要求重庆鹏辉玻璃有限公司进行停产停业整顿,待全面排查隐患并整改完毕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但该企业发生事故后由于经营不善未恢复生产并搬离广兴镇。
(二)严格执行罚金的追缴。2024年6月7日区应急管理局向重庆鹏辉玻璃有限公司发出处罚决定书,2024年11月8日又向该公司发放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2024年12月7日该公司仍未将罚金上缴区财政。2024年12月9日,区应急管理局向区人民法院申请对重庆鹏辉玻璃有限公司依法上缴的罚金进行强制执行。2025年1月14日区人民法院举行了法庭听证,区应急管理局和重庆鹏辉玻璃有限公司相关人员按时参加。2025年3月17日,区人民法院下发结案通知书,重庆鹏辉玻璃有限公司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四、事故防范措施整改落实情况
(一)重庆鹏辉玻璃有限公司。事故发生后,重庆鹏辉玻璃有限公司已停止生产经营,并搬离广兴镇辖区,原有厂房由重庆美凌达钢化玻璃有限公司承租,目前正有序开展生产经营。
(二)江津区应急管理局。区应急局高度重视,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并会同广兴镇政府多措并举督促企业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召开广兴镇生产经营单位事故警示教育会,分析事故原因及后果,对企业敲响警钟的同时,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二是提供宣传警示效果,结合规上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培训,将强化执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纳入培训内容;三是把事故发生单位及广兴镇重点规上企业纳入日常执法计划检查内容;四是要求广兴镇重点规上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并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要求。五是在执法检查中加大对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检查,全年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399家(次),发现隐患1478条,通过复查或回复的方式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并形成闭环管理。
(三)广兴镇人民政府。事故发生后,广兴镇人民政府认真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持续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强化了对企业的检查、指导,督促帮助生产经营单位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一是细化党政领导工作职责,及时修订了《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2024年全镇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作清单》(广兴委发〔2024〕3号),明确领导班子及成员、部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制定年度工作任务清单,建立完善督办、约谈、通报、考评等相关工作机制,实现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我们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工作职责,并研究制定了2025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同时严格按照计划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二是抓实企业安全工作,截至四月底,共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60家次,执法检查40余家次,相关专项检查36家次,镇级层面约谈企业负责人2人次,开展区应急管理局委托执法,对2家企业进行执法处罚,罚款金额800元。三是强化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教育,深入开展了岁末年初、清明节、森林防火等宣传,悬挂宣传横幅24条,发放宣传海报及宣传单1000余份;配合区应急管理局精心组织开展辖区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2场,共计培训80余人次。
五、评估意见
评估组经综合评估后一致认为,各单位按照区政府批复意见,对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作出相关处理;事故相关人员及有关单位认真汲取事故教训,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要求。
重庆市江津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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