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1-23 10:28:27 大 中 小
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监督办法》《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重庆市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实施细则》等有关要求,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编制我局2025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安全发展理念,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突出重大事故隐患查处,突出精准化执法和信息化执法,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严厉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推动江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结合“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执法检查“三部曲”基本程序及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三大高危行业和工贸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行为,全力消除事故隐患,切实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工作要求
(一)科学编制计划。按照《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重庆市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结合具体实际,科学、合理地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日常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和随机抽查的相关内容。
(二)分级履行职责。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综合监管、行业监管相互衔接,区、镇街(平台)、部门相互协调,落实具体监督检查任务。
(三)严格依法监管。按照“严字当头、落实到位”要求,依法严厉处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确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保证抓铁有痕,确保监督检查的严肃性。
(四)确保检查成效。对查处的每一个事故隐患都要“追踪到底、整改到位”,形成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整改的闭环管理,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做到踏石留印,确保监督检查的实效性。
四、监督检查重点内容
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下列事项:
(一)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情况。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
(三)风险分级管控和“日周月”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四)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五)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情况。
(六)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人员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情况。
(七)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情况。
(八)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生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其技术交底情况。
(九)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以及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情况。
(十)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设置安全公示、警示的情况。
(十一)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十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演练应急预案的情况。
(十三)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十四)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十五)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十六)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问题的情况。
(十七)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
(十八)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十九)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二十)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二十一)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五、组织实施及保障措施
(一)切实强化思想认识。实施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是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的重要举措,相关科室应当按照依法治安的基本要求,严格执行“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执法“三部曲”工作方法和基本程序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强力度地抓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贯彻执行,不断增强监督检查的权威性、严肃性。
(二)严格规范执法程序。监督检查计划是“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追责”的重要依据,相关科室要切实增强法律意识、廉政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自由裁量权基准开展执法活动,全面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坚持寓服务于执法的理念,做到公正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展现为民服务良好作风。
(三)认真开展总结评估。相关科室要按照“每月有评估,年度有报告”要求,科学评估分析月度监督检查计划完成情况,建立监督检查工作台账。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时,应当根据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拟定的月度检查内容,在上月26日前编制出现场检查方案,每年12月分析监督检查计划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形成评估总结报告。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本监督检查计划经区政府批准后实施。实施中因上级新的工作部署等特殊情况,导致原计划安排当月或下月对某些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时间延期或者提前的,由承办科室书面上报分管负责人签字批准同意后,可以延期或提前进行检查。
(二)在计划实施期间,因上级工作安排临时新增专项整治活动,应当在月度计划中合并安排,在现场检查方案中体现专项整治活动内容,将计划内容和专项整治活动内容一并执行。
(三)参与上级组织对我区开展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或与其他部门(单位)实行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为减轻企业负担,实行联合检查、共同签字,执法文书各自存档备查,检查完毕视为完成相关监督检查任务。
附件:1.2025年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2.2025年危化烟花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3.2025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4.2025年安全培训监督检查计划
附件1
2025年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增强监管执法效能,实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应急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意见》《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江津区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等有关要求,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引导企业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地落实,有效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主要任务
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持续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等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安全生产突出违法行为。推进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有力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消除事故隐患。
三、执法检查对象
(一)重点检查
1.近三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
2.安全风险等级为C级、D级的企业;
3.检查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未按期整改销号的生产经营单位;
4.“四涉一有限一使用”重点生产经营单位;
5.试生产或复工复产的生产经营单位;
6.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一般检查
除了重点检查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
四、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总法定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及测算说明
1.行政执法人员数量:4人。
行政编制1人、参公编制2人、事业编制1人,共计4人。
2.总法定工作日:1255天。
法定工作日248天×行政执法人员数4人= 992天。
3.监督检查工作日:113天。
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天。
4.其他执法工作日:413天。包括金属冶炼企业建设项目“三同时”12天,高温熔融金属、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燃爆等危险化学品使用专项整治225天,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100天,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96天,“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20天,配合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和处理24天,完成市应急局或者区政府安排的其他执法工作任务36天。
5.非执法工作日466天。包括学习96天,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58天,考核20天,会议50天,机关值班72天,公务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病假、事假75天,参加党群活动35天,工会活动60天。
2025年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表
序号 |
月份 |
类别 |
企业名称 |
所在地 |
1 |
1月 |
重点检查 |
北冰洋(重庆)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
德感工业园 |
2 |
重庆渝真味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 |||
3 |
重庆市耀植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 |||
4 |
重庆宝汇跨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双福工业园 | ||
5 |
重庆胜铃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
6 |
重庆普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
7 |
重庆林洲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珞璜工业园 | ||
8 |
重庆鑫力霸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9 |
重庆金田铜业有限公司 | |||
10 |
重庆骄王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先锋镇 | ||
11 |
一般检查 |
重庆桥头食品有限公司 |
德感工业园 | |
12 |
重庆市江津区通达机械厂 | |||
13 |
重庆高能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
双福工业园 | ||
14 |
重庆聚满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
白沙工业园 | ||
15 |
2月 |
重点检查 |
重庆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德感工业园 |
16 |
重庆玖航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
17 |
谟绅科技(重庆)有限公司 |
双福工业园 | ||
18 |
重庆铠硕机械配件制造有限公司 | |||
19 |
重庆金凯特殊钢制品有限公司 |
珞璜工业园 | ||
20 |
道恩高分子材料(重庆)有限公司 |
珞璜工业园 | ||
21 |
一般检查 |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江津商场 |
几江街道 | |
22 |
重庆市江津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
鼎山街道 | ||
23 |
3月 |
重点检查 |
重庆市江津区恒达模具铸造厂 |
德感工业园 |
24 |
重庆市鑫帝茂金属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
25 |
重庆能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双福工业园 | ||
26 |
重庆满博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
27 |
重庆云宸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28 |
重庆桥发钢模有限公司 |
珞璜工业园 | ||
29 |
重庆广能万玺科技有限公司 | |||
30 |
武骏重庆光能有限公司 |
白沙工业园 | ||
31 |
和友重庆光能有限公司 | |||
32 |
一般检查 |
重庆雷赛诺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珞璜工业园 | |
33 |
4月 |
重点检查 |
重庆明斯特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
德感工业园 |
34 |
重庆时辣九稳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 |||
35 |
重庆完镁镁制品有限公司 |
双福工业园 | ||
36 |
重庆维斯顿管业科技有限公司 |
珞璜工业园 | ||
37 |
重庆沃亚机械有限公司 | |||
38 |
重庆南芬信诚铝合金有限公司 |
白沙工业园 | ||
39 |
重庆骄王天然产物股份有限公司 |
白沙工业园 | ||
40 |
一般检查 |
重庆续鑫工贸有限公司 |
双福工业园 | |
41 |
重庆迈兴机电有限责任公司 | |||
42 |
重庆钧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43 |
5月 |
重点检查 |
重庆展志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德感工业园 |
44 |
重庆广际实业有限公司 | |||
45 |
重庆渝美鑫实业有限公司 | |||
46 |
重庆普力斯数控设备有限公司 |
双福工业园 | ||
47 |
美格一誉和钻石科技(重庆)有限公司 | |||
48 |
重庆文军塑料有限公司 |
珞璜工业园 | ||
49 |
重庆科华新型节能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 |||
50 |
重庆百年传奇食品有限公司 |
白沙工业园 | ||
51 |
重庆罗曼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52 |
一般检查 |
重庆市鸿盛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
珞璜工业园 | |
53 |
重庆铭泰维尔科技有限公司 | |||
54 |
重庆津油纳米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
双福工业园 | ||
55 |
重庆泖峰汽车配件(集团)有限公司 | |||
56 |
6月 |
重点检查 |
重庆创福机械工业有限公司 |
德感工业园 |
57 |
重庆焱炼重型机械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
58 |
重庆三五三三印染服装总厂有限公司 | |||
59 |
重庆天助水泥(集团)有限公司 |
珞璜工业园 | ||
60 |
重庆昊泰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 |||
61 |
重庆耐德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
62 |
重庆韩氏瓦缸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白沙工业园 | ||
63 |
一般检查 |
重庆汉美实业有限公司 |
白沙工业园 | |
64 |
重庆德斯特电子有限公司 |
双福工业园 | ||
65 |
重庆恒中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 |||
66 |
7月 |
重点检查 |
重庆市鑫豪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 |
德感工业园 |
67 |
重庆旺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珞璜工业园 | ||
68 |
重庆民禾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
贾嗣镇 | ||
69 |
重庆林盛工贸有限公司 |
双福工业园 | ||
70 |
重庆华硒泡菜有限公司 |
吴滩镇 | ||
71 |
重庆元煌工贸有限公司(重庆发鑫防火门有限公司) |
白沙工业园 | ||
72 |
一般检查 |
重庆美味佳食品有限公司 |
德感工业园 | |
73 |
重庆众德承模具有限公司 |
双福工业园 | ||
74 |
重庆淦鑫钢模制造有限公司 |
白沙工业园 | ||
75 |
8月 |
重点检查 |
重庆西进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德感工业园 |
76 |
乐怀(重庆)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 |||
77 |
重庆慧丰成科技有限公司 |
珞璜工业园 | ||
78 |
重庆天昊工贸有限公司 | |||
79 |
一般检查 |
重庆长鑫江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
珞璜工业园 | |
80 |
重庆启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
81 |
重庆亿庆隆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双福工业园 | ||
82 |
玉柴润威发动机有限公司 | |||
83 |
9月 |
重点检查 |
重庆玖橙铝业有限公司 |
德感工业园 |
84 |
重庆德味渝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 |||
85 |
重庆捷宝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
86 |
重庆金凯特殊钢制品有限公司 |
珞璜工业园 | ||
87 |
重庆怡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88 |
重庆普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双福工业园 | ||
89 |
一般检查 |
重庆鸿钵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珞璜工业园 | |
90 |
重庆多耐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双福工业园 | ||
91 |
重庆志昂建材有限公司 |
白沙工业园 | ||
92 |
重庆永联达渝西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
白沙工业园 | ||
93 |
10月 |
重点检查 |
重庆浦伽工程材料有限公司 |
德感工业园 |
94 |
重庆祖尚莱食品有限公司 | |||
95 |
重庆市江津区黎明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
珞璜工业园 | ||
96 |
重庆哈韦斯特铝业有限公司 | |||
97 |
重庆美尚恒雅家具有限公司 |
白沙工业园 | ||
98 |
重庆市德统家居有限公司 |
白沙工业园 | ||
99 |
重庆长宏木业有限公司 |
双福工业园 | ||
100 |
一般检查 |
重庆峻驰摩托车有限公司 |
珞璜工业园 | |
101 |
重庆冠科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双福工业园 | ||
102 |
重庆嘉利建桥灯具有限公司 | |||
103 |
11月 |
重点检查 |
重庆新瑞丽包装印务有限公司 |
德感工业园 |
104 |
重庆渝轩味美食品有限公司 | |||
105 |
重庆维斯顿管业科技有限公司 |
珞璜工业园 | ||
106 |
重庆丽光开关有限公司 | |||
107 |
重庆名宽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白沙工业园 | ||
108 |
重庆市核力铸造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环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白沙工业园 | ||
109 |
重庆汉匠木制品有限公司 |
双福工业园 | ||
110 |
一般检查 |
重庆市幸旺包装彩印有限公司 |
李市 | |
111 |
重庆双普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珞璜工业园 | ||
112 |
重庆津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114 |
重庆睿远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双福工业园 | ||
115 |
12月 |
重点检查 |
重庆欣利科技有限公司 |
德感工业园 |
116 |
重庆仁中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 |||
117 |
重庆天瀚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
珞璜工业园 | ||
118 |
重庆纯镒机械有限公司 | |||
119 |
重庆秦安铸造有限公司 |
双福工业园 |
附件2
2025年危化烟花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2025年以全面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抓手,以“遏较大,降总量”为目标,以“防范重大安全风险,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提升人员技能素质水平、提升信息化智能化管控水平、提升安全监管能力水平”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重点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数字化建设,强化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二)基本原则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执法工作坚持先分类、后分级,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将企业分为不同类别,合理划定区县、乡镇(街道、园区)应急管理部门执法事权,坚持属地为主、重心下移、科学分类、合理分级、动态管理的原则。全面整合执法资源,合理划区分县、乡镇等各层级应急管理部门执法事权,明确不同层级的执法职责、执法范围和执法重点,构建上下协调联动、分类分级执法的工作机制。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企业
1.总平面布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完善安全设施设计。装置区内装置储罐(组)布置,仓库、储罐区、装卸设施布置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工艺装置、辅助生产设施(如消防水池及泵房、控制室、变配电室等公用工程和生活污水池、事故收集池、办公设施等)之间防火间距是否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2.工艺技术是否稳定可靠。是否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技术,工艺流程组织(原料预处理、合成反应、提纯与精制、储运与装卸等环节)是否合理。
3.特殊作业特别是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管控是否到位;设备、管道、管件选材是否符合物料性质(有毒、腐蚀、易燃、易爆等)及作业环境(高温、高压、低温、临氢等)要求。主要工艺物料管道及其他辅助管道和阀门、法兰等管道元件的选用和连接方式是否符合要求。
4.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等措施是否符合要求。有毒可燃气体的场所是否安装浓度检测报警装置并达到标准规范要求。
5.“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是否完善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和自动化控制系统、SIS控制系统并稳定运行。
6.精细化工反应安全是否进行风险评估,安全仪表系统改造是否达到要求;视频监控是否符合要求并稳定运行。消防通道、安全疏散通道是否被占用堵塞。
7.相关方管理是否符合要求;新入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涉及重大危险源和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操作人员是否符合执业要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否到位。
8.应急救援预案是否按规定编制且具备可操作性,是否按规定开展应急演练。
9.化工企业实际运行情况是否与危险化学品登记综合服务系统登记内容一致。
(二)烟花爆竹企业
1.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含配送点)。对照《重庆市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定细则及监督检查清单》和《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实施全面的安全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好隐患排查治理。严禁经营超标、违禁、非法产品,严禁超许可范围经营及向零售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严禁在仓库存放不属于烟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险物品,严禁将执法收缴的产品与正常经营的产品混存,严禁储存超量、堆放超高以及通道堵塞,严禁购买和销售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的产品。
2.烟花爆竹零售点。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和《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等相关规定,严格落实零售店(点)选址布局、面积及存放限量、平面布置、建筑结构、消防电气和安全管理等具体要求。对属于“两关闭”(关闭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零售点,关闭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的零售点)范畴的零售店(点),坚决予以关闭。
三、工作日安排
危化烟花行政执法人员共8人,总法定工作日248×8=1984天,监督检查工作日511天,其中重点检查工作日411天(危化生产企业15家×8个工作日,危化储存企业3家×6个工作日,危化带储存经营企业10家×4个工作日,加油站65家×3个工作日,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1家×6个工作日,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分仓库及配送点共8座×4个工作日),一般检查工作日100天(一般化工企业(不许可)12家×2个工作日,医药企业2家×2个工作日,烟花爆竹零售店36家×2个工作日)。2025年计划检查企业152家,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分仓库及配送点9座。
其他执法工作日883天(行政许可152天、标准化创建现场核查117天、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64天、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60天、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130天、开展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30天、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150天、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180天),非执法工作日590天(机关值班192天,学习、培训、考核、会议164天,参加党群活动60天,病假、事假84天,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90天)。
四、监督检查安排
(一)重点检查安排
重点检查单位102家,其中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15家、危险化学品储存3家,带储存经营企业10家、加油站65家、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1家、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分仓库及配送点8座,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占67.1%。
(二)一般检查安排
一般检查单位50家,其中一般化工企业(不许可)12家,医药企业2家,烟花爆竹零售店36家,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占32.9%。
(三)监督检查时间安排
月份 |
化工医药企业 |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 |
加油站 |
烟花爆竹企业 |
1月 |
重庆皓太新材料有限公司、重庆市冯骏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重庆市联千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津销售分公司圣泉加油站、重庆中石化润江能源有限公司江津滨江新城加油加气站、重庆龙禹石油有限公司江津滨江路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津销售分公司江城加油站 |
重庆市烟花爆竹集团江渝有限公司仓库,贾嗣镇 |
2月 |
重庆凯伦化学工业有限公司、重庆市迪桑工贸有限公司、重庆汇亚通铸造材料有限公司 |
重庆市江津区宏源气体有限公司 |
重庆高速中油富渝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先锋加油站(左/右侧)、重庆中石化润江能源有限公司仁沱加油站、重庆中石化润江能源有限公司桥南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津销售分公司双宝加油站、重庆龙禹石油有限公司泸江加油站 |
支坪镇 |
3月 |
重庆亿隆涂料有限公司、太极集团重庆中药二厂有限公司、重庆渝和堂药业有限公司 |
重庆市福业气体有限公司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津销售分公司西江加油站、重庆中石化润江能源有限公司享堂加油站、重庆滨城石化销售有限公司、重庆海油中俊能源有限公司滨江新城加油站、重庆中石化润江能源有限公司贾嗣加油站、重庆市江津区中氏玖顺石油有限公司 |
塘河镇 |
4月 |
重庆瑞恩涂料有限公司、重庆市金思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重庆立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重庆市远霆商贸有限公司 |
重庆市江津区三界加油站、重庆壳牌能源有限公司江津珊瑚立交加油站、中海油销售四川有限公司重庆九江大道加油站、重庆海油中俊能源有限公司双福加油加气站、重庆龙禹石油有限公司江津双湖加油站、重庆中油双福能源有限公司福星加油站、重庆渝顺投资有限公司顺洁加油站 |
重庆市烟花爆竹集团江渝有限公司白沙烟花爆竹分仓库,白沙镇 |
5月 |
重庆市黎曙粘合剂有限责任公司、重庆精榜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重庆先锋表面精饰材料有限公司 |
重庆唯升气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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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烟花爆竹集团江渝有限公司永兴烟花爆竹分仓库,永兴镇 |
6月 |
重庆西南制药二厂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亚太涂料有限公司、重庆正林涂料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仓储分公司江津油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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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烟花爆竹集团江渝有限公司白沙三口烟花爆竹分仓库,白沙镇 |
7月 |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金汉臣机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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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烟花爆竹集团江渝有限公司石门烟花爆竹分仓库,四面山镇 |
8月 |
重庆智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南方漆业有限公司 |
重庆市俊雄气体销售有限公司 |
重庆中石化润江能源有限公司柏林加油站、重庆擎宇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四屏加油站 |
重庆市烟花爆竹集团江渝有限公司柏林烟花爆竹分仓库柏林镇 |
9月 |
重庆东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展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
重庆市鹏穗商贸有限公司 |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重庆三环高速江津石蟆加油站(南/北)、重庆市江津区顺发加油站、重庆市涌茂加油站有限公司、重庆鹏睿油料有限责任公司嘉平加油站 |
重庆市烟花爆竹集团江渝有限公司石蟆烟花爆竹分仓库,朱杨镇 |
10月 |
重庆龙健金属制造有限公司、重庆希恩表面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
重庆江顺储运有限公司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津销售分公司油溪加油站、重庆中石化润江能源有限公司吴滩加油站、重庆江顺储运有限公司江顺加油站、重庆市帆跃加油站有限公司、重庆市江津区双利石油有限公司、重庆市江津区石油储运公司秦家加油站、重庆润江能源有限公司油溪加油站 |
重庆市烟花爆竹集团江渝有限公司先锋烟花爆竹仓库,先锋镇 |
11月 |
重庆蓝晟氟硅新材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恒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重庆市力拓气体有限公司 |
重庆中油迅发实业有限公司珞璜服务区加油站(内/外侧)、重庆中石化润江能源有限公司江津珞璜加油加气站、重庆和辉化工产品销售有限公司、重庆市江津区马宗石油有限公司、重庆市江津区马坪加油站、重庆市江津区马宗石油有限公司中兴加油站 |
中山镇 |
12月 |
重庆琼成水处理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和兴塑胶原料有限公司 |
重庆市江津区春鑫气体经营站 |
重庆中石化润江能源有限公司先锋加油站、重庆中石化润江能源有限公司杨家店加油站、重庆市江津区夹滩加油站、重庆市恒耀加油站 |
重庆市烟花爆竹集团江渝有限公司西湖烟花爆竹仓库,西湖镇 |
附件3
2025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目标任务
(一)坚决防控事故。实现非煤矿山“零事故、零死亡”。
(二)持续开展矿山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推动“八条硬措施”硬落实,巩固完善“一统四抓”管理成效,强弱项、补短板,大力加强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确保矿山安全生产基本面得到根本改善。
(三)持续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重大灾害隐患治理,提升事故风险管理能力。
(四)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履职尽责,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健全安全技术管理机构,督促露天矿山逐步配齐采矿、地质、机电等专业技术人员,加大对矿山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试考核力度。
(五)专项整治成效明显。露天矿山扎实开展附属设施和作业现场与安全设施设计符合性专项整治,开展油气开采、硫化氢、井喷和承包商重点整治。
二、工作日测算
从事非煤矿山监督检查工作人员共2人。
(一)法定总工作日:248×2=496天。
(二)非执法工作日:174天。包括机关值班共计30天;机关学习、考核、会议、日常工作事务共计34天;检查指导下级应急管理部门工作共计10天;参加党群活动共计50天;公务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共计50天。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178天。包括实施行政许可20天;配合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和应急管理共计10天;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处理20天;参与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共计30天;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10天;开展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执法5天;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18天;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5天;完成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共计20天;安全标准化和执法“一体化”40天。
(四)监督检查工作日:134天。
全区现有金属非金属矿山19座(生产建设11座,长期停产停建8座),其中:页岩8座(1座生产,7座不开采),砂岩5座(均生产建设),石灰岩6座(5座建设,1座长期停产停建)。安全风险评定为B级、C级的矿山(共计10座),属重点监督检查,每季度监督检查一次,共计40矿次;安全风险评定为A级的矿山和长期停产矿山(共计9座),每半年监督检查一次,另有3座长期停产矿山下半年关闭,共计15矿次;检查一矿次需2个以上执法工作日。每半年对石油天然气开采井(站)开展一次检查,共需要8个工作日。每季度对关闭煤矿开展一次安全巡查检查,全年覆盖一次,共需16个工作日。
监督检查金属非金属矿山55矿次,全年金属非金属执法工作日110天,石油天然气开采执法工作日8天,关闭煤矿执法工作日16天,共计监督检查日134天,其中重点监督检查80个执法工作日,其他检查54个执法工作日。
三、监督检查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监督检查的原则
1.按照风险分级,实行分类检查。对安全风险评定为B级、C级的矿山和建设矿山,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每季度监督检查一次;安全风险评定为A级的矿山和长期停产矿山,为一般监督检查对象,每半年监督检查一次。
2.辖区内石油天然气开采井(站),每半年开展一次随机检查。
3.辖区内关闭煤矿,每季度开展一次随机检查,年度实现全覆盖检查。
4.按照上级要求统一安排或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专项检查。
5.执法检查中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监督检查计划,必要时邀请安全技术服务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或有关专家参加。
(二)监督检查的重点
围绕矿山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两办意见和“八条硬措施”落实,强化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责、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程技术对策、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现场安全管理等的监管执法。重点检查非煤矿山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
1.非煤矿山安全隐患类。
(1)没有按有关规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制度,制定安全技术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
(2)排土场(废石场)没有治理,以及没有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的。
(3)矿山开采周边安全距离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
(4)矿山没有采用自上而下顺序、分台阶(层)开采的。
(5)矿山企业没有对高陡边坡采取监测监控措施,以及对滑坡体没有治理的。
(6)矿山未按照“采剥并举、剥离先行”原则,对开采矿物的围岩、表土及砾石进行先期剥离的。
(7)矿山企业破碎机、料仓等附属设施安全防护措施不齐全。
(8)石油天然气采输企业防吊装、防火灾、防触电等事故的安全防护措施不符合相关安全规范的。
(9)未按规定开展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以及紧急避险和救援措施不符合要求的。
(10)企业未按照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
2.非煤矿山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类。
(1)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后继续从事建设、生产、经营的。
(2)长期停产停建矿山未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及长期停产、停建矿山未履行规定程序擅自复产复工的。
(3)关闭取缔后又擅自恢复生产建设,已纳入资源整合范围并予以关闭后仍继续从事生产建设,以及以资源整合名义违规组织生产建设的。
(4)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未经安全监管部门对安全设施设计进行审查批复进行建设的,以及未经验收合格擅自进行生产的。
(5)增划资源或扩规后未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手续擅自组织建设和生产的。
(6)非煤矿山建设施工外包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分项发包或者将工程外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应资质承包单位的。
(7)发现重大隐患隐瞒不报,以及不按规定期限进行整改的。
(8)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的。
(9)不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和不履行事故报告责任的。
(10)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建设生产经营行为。
(三)监督检查时间安排
1.日常监督检查。
2025年非煤矿山日常监督检查时间安排
检查 时间 |
检查企业 |
类别 |
所在 镇街 |
备注 |
1月 |
重庆新鼎顿建材有限公司 |
重点检查 |
油溪镇 |
4家 |
重庆腾耀建材有限公司 |
重点检查 | |||
重庆金顺矿业有限公司 |
重点检查 | |||
重庆市江津区石门安胜页岩砖厂 |
一般检查 |
石门镇 | ||
2月 |
冀东水泥重庆江津有限责任公司(石灰岩矿) |
重点检查 |
油溪镇 |
5家 |
重庆盾旭建材有限公司 |
重点检查 | |||
重庆市江津区碑槽大林矿业有限公司 |
重点检查 | |||
重庆市豪俊建材有限公司 |
一般检查 | |||
重庆越亿建材有限公司 |
一般检查 | |||
3月 |
重庆市江津区五岔建材厂 |
一般检查 |
贾嗣镇 |
5家 |
重庆地润矿业有限公司 |
重点检查 | |||
重庆市江津区两河口矿业有限公司 |
重点检查 |
蔡家镇 | ||
重庆新京池陶瓷原料有限责任公司 |
重点检查 | |||
重庆顺函利建材有限公司 |
重点检查 | |||
4月 |
重庆市江津区延泰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一般检查 |
杜市镇 |
5家 |
重庆市江津区大发建材有限公司 |
一般检查 |
油溪镇 | ||
重庆新鼎顿建材有限公司 |
重点检查 | |||
重庆腾耀建材有限公司 |
重点检查 | |||
重庆金顺矿业有限公司 |
重点检查 | |||
5月 |
冀东水泥重庆江津有限责任公司(石灰岩矿) |
重点检查 |
油溪镇 |
5家 |
冀东水泥重庆江津有限责任公司(黄砂矿) |
一般检查 | |||
重庆市江津区碑槽大林矿业有限公司 |
重点检查 | |||
重庆盾旭建材有限公司 |
重点检查 | |||
重庆闵睿建材有限公司 |
一般检查 |
石蟆镇 | ||
6月 |
重庆新京池陶瓷原料有限责任公司 |
重点检查 |
蔡家镇 |
5家 |
重庆顺函利建材有限公司 |
重点检查 | |||
重庆市江津区两河口矿业有限公司 |
重点检查 | |||
重庆河汉建材有限公司 |
一般检查 |
珞璜镇 | ||
重庆地润矿业有限公司 |
重点检查 |
贾嗣镇 | ||
7月 |
重庆新鼎顿建材有限公司 |
重点检查 |
油溪镇 |
4家 |
重庆腾耀建材有限公司 |
重点检查 | |||
重庆金顺矿业有限公司 |
重点检查 | |||
重庆市江津区石门安胜页岩砖厂 |
一般检查 |
石门镇 | ||
8月 |
冀东水泥重庆江津有限责任公司(石灰岩矿) |
重点检查 |
油溪镇 |
4家 |
冀东水泥重庆江津有限责任公司(黄砂矿) |
一般检查 | |||
重庆盾旭建材有限公司 |
重点检查 | |||
重庆市江津区碑槽大林矿业有限公司 |
重点检查 | |||
9月 |
重庆市江津区五岔建材厂 |
一般检查 |
贾嗣镇 |
5家 |
重庆地润矿业有限公司 |
重点检查 | |||
重庆市江津区两河口矿业有限公司 |
重点检查 |
蔡家镇 | ||
重庆新京池陶瓷原料有限责任公司 |
重点检查 | |||
重庆顺函利建材有限公司 |
重点检查 | |||
10月 |
重庆市江津区延泰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一般检查 |
杜市镇 |
5家 |
重庆市江津区大发建材有限公司 |
一般检查 |
油溪镇 | ||
重庆新鼎顿建材有限公司 |
重点检查 | |||
重庆腾耀建材有限公司 |
重点检查 | |||
重庆金顺矿业有限公司 |
重点检查 | |||
11月 |
冀东水泥重庆江津有限责任公司(石灰岩矿) |
重点检查 |
油溪镇 |
3家 |
重庆市江津区碑槽大林矿业有限公司 |
重点检查 | |||
重庆盾旭建材有限公司 |
重点检查 | |||
12月 |
重庆新京池陶瓷原料有限责任公司 |
重点检查 |
蔡家镇 |
5家 |
重庆顺函利建材有限公司 |
重点检查 | |||
重庆市江津区两河口矿业有限公司 |
重点检查 | |||
重庆河汉建材有限公司 |
一般检查 |
珞璜镇 | ||
重庆地润矿业有限公司 |
重点检查 |
贾嗣镇 |
2.专项监督检查。
(1)上半年和下半年对辖区内石油天然气开采井(站)、地质勘探开展一次专项检查。
(2)每季度对关闭煤矿开展一次随机检查,全年实现全覆盖。
(3)按照上级要求统一安排或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专项检查。
附件4
2025年安全培训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严格落实分类分级监督检查,原则上一家企业对应一个层级的执法主体,精准执法,提高执法质量。通过对全区安全培训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执法,督促安全培训机构规范安全培训行为。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标准化建设,严厉查处安全培训违法违规行为,提升安全培训质量。
二、工作日分配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安全培训领域监督检查人员2人,分别是:张燕、杨治平。
(二)总法定工作日:2人×248天/人=496天。
(三)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日:2天。
(四)其他执法工作日:共计86天,包括安全培训专项督查40天;处理有关安全培训违法违规案件6天,参与相关安全生产专项行动40天。
(五)非行政执法工作日:共计406天,包括检查指导考试点工作共计6天,安全生产考试资料审查84天,编制考试计划24天,考试档案归档28天,考试组织实施(巡考、监考)128天,安全生产培训考试信息统计报送6天,机关值班30天,开展应急干部培训36天,学习、培训、会议、日常工作事务等共计28天,病假、事假及年休假共20天,参加党群活动共16天。
三、监督检查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监督检查的原则
主要检查安全培训机构从业情况,重点检查安全培训机构是否具备安全培训条件;是否严格按照培训大纲开展安全培训,培训过程管理是否规范;培训档案是否建立和规范等。上半年和下半年对2家培训机构各检查一次。
(二)监督检查对象和重点内容
1.重点检查对象。重庆安科职业培训学校、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重点检查内容。一是机构建设情况,包括教学场地、教学师资配备、特种作业实际操作设施设备等;二是教学管理情况,包括培训课程计划、授课教师教案及课件、学员考勤、培训质量控制等;三是培训班档案管理情况,包括是否“一班一档”建档、档案的真实性和规范性等。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安排(天)
由于1至3月正值岁末年初,各培训机构培训工作任务繁重,为了不影响各培训机构日常工作正常开展,执法检查从4月开始实施,安排如下:
序号 |
月份 |
检查单位 |
检查人员 |
备 注 |
1 |
4 |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张燕、杨治平 |
|
2 |
8 |
重庆安科职业培训学校 |
张燕、杨治平 |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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