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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MB15122519/2025-0001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医疗保障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5-03-19 [ 发布日期 ] 2025-03-19

医疗保障政策汇编(二)待遇篇:大学生医保

发布日期: 2025-03-19 14:37:04

大学生医保

一、待遇享受时间

在渝高校大学生(含全日制研究生)参加居民医保的待遇享受时间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新生入学时参加我市下一年度居民医保的,待遇享受时间为完成缴费的次日至次年12月31日。

二、待遇报销标准

(一)门诊

类别

病种

医院

级别

起付线

报销比例

报销限额

一档

二档

一档

二档

普通门诊

符合医保报销范围内

校医院

0

75%

80%

400元

一级校医院外

0

60%

60%

二级校医院外

200元

40%

40%

慢性病门诊

高血压病(1级中高危以上),糖尿病,冠心病,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碍(抑郁躁狂症)、偏执性精神障碍,肝硬化(失代偿期),系统性红斑狼疮,脑血管意外后遗症(脑梗死、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后遗症),结核病,风湿性心瓣膜病,类风湿性关节炎,肺心病,慢阻肺,甲亢

一级(含校医院)

0

80%

85%

2400元/人.年

二级

70%

75%

三级

60%

65%

重大疾病门诊

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的放疗(化)疗和晚期的镇痛治疗,肾功能衰竭的门诊透析治疗,肾脏、肝脏、心脏瓣膜、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严重多器官衰竭(心、肝、肺、脑、肾),艾滋病机会性感染,唇腭裂,地中海贫血(中重型)

一级(含校医院)

100

80%

85%

10万元/人.年

12万元/人.年

二级

300

70%

75%

三级

800

60%

65%

意外伤害门诊

骨折、关节脱位、呼吸道异物

一级(含校医院)

0

80%

1000元/人.年

二级

三级

(二)住院

医院级别

起付线

报销比例

一档

二档

一级(含校医院)

100元

80%

85%

二级

300元

70%

75%

三级(含校医院)

800元

60%

65%

每人每年支付限额(含大病保险)

28万元

32万元

计算方法:报销金额=(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起付线)*报销比例

注:大病保险是指居民医保参保人每年经基本医保报销后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超过部分按60%进行报销。2025年起付标准为18797元,封顶线为20万元)。

(三)计划生育补助

对大学生中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产妇,2024年起,给予产前检查补助300元,住院顺产分娩定额补助600元。对住院分娩有并发症治疗的,按住院政策报销

咨询电话:023-47565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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