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5-26 15:41:35 大 中 小
杨伟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农村医保代收代缴的风险和解决方案的建议》(第326号)已收悉。经与江津区税务局会商,现答复如下:
一、代收代缴风险问题根源
提案中列举的清溪沟村村民杨某容家庭因村社干部代收代缴环节疏漏导致脱保的案例,暴露出当前农村医保代收代缴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经调研分析,我区居民医保代收代缴风险主要集中在以下三方面:
(一)落实现金征缴要求不力
部分镇(街)、村(社区)在代收居民医保时,未严格落实税务部门制定的有关城乡居民医保费现金征缴文件要求,以致于存在手工记账、凭证缺失等问题,也给别有用心的代收代缴人员贪占群众医保筹资款创造了条件。当然也有少数人员因业务不熟或责任心不足,未及时核对参保信息,导致重复缴费或漏缴的情况发生。
(二)征收实时监管存在滞后
尽管区税务部门持续加强建立健全现金代缴风险防控机制,但医保资金滞留风险仍然客观存在。如提案所述,个别村社干部利用群众信任,通过伪造凭据、延迟上缴等方式截留资金,暴露出资金流转实时监管存在一定的滞后性。
(三)数字化作用未完全发挥
我局协同区税务部门大力推行多元化缴费服务方式,鼓励、引导缴费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支付宝、微信等线上渠道自主办理缴费。但由于农村参保群体中老年群体占比大,线下现金代缴需求强,参保数据与资金流向难以及时匹配,导致风险难以及时发现。
二、多措并举强化风险防控
针对提案反映的典型案例,区税务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对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现金征缴风险开展全面排查。通过“系统数据比对+原始凭证抽查+入户走访核实”三结合方式,重点核查代收资金流向、缴费凭证开具、特殊人群减免等关键环节。截至目前,已全面完成江津区30个乡镇(街道)的风险排查。
近年来,针对上述问题,我局联合江津区税务局积极探索,采取多项措施优化缴费服务、加强风险防范:
(一)落实有关制度规范要求
我局会同区税务部门督促各镇(街)严格落实《社保费征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引》(税总办社保发〔2021〕5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规范城乡居民社保费现金征缴工作的通知》(渝税函〔2021〕49号)规定,结合各镇(街)、村(居)的实际情况,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双限报解”要求和缴费信息公示、现金收缴凭证制度、入库解缴制度、征缴台账制度等相关制度,积极防范各类现金缴费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二)健全风险监管机制
区税务部门常态化开展现金征缴风险排查,重点排查各征收镇(街)、村(居)和征收人员是否及时将征收的医保费按规定存入社保费待报解账户和划解金库,实时通过系统数据筛查发现疑点,加强杜绝截留、挪用医保费资金情形发生。同时,有针对性地查找可能存在的隐患,及时细化工作措施,消除风险隐患。
(三)创新过程监管手段
一是在居民医保集中征收期,区税务部门通过“网格化”管理制度对居民医保征收工作进行常态化管理的同时,会同我局开展分片督导,摸排代收代缴风险隐患,形成立体化、精细化监督网络。二是从2025年起,我局将会同区税务局联合督促各村(居)加强参保人员名单实行村(居)务公开,接受参保人监督。三是我局将充分利用“全民医保参保一件事”系统功能,组织镇(街)、村(居)对未参保群众开展定向发送未参保信息,便于群众发现自己是否参保,反向监督代收代缴人及时办理参保。四是对发现疑点的镇(街)、村(居),及时协调纪检部门或公安部门介入调查处理,惩一儆百,形成反向震慑。五是引导参保群众索票维权。引导参保人缴费后主动索要、妥善保管缴费凭据,保障参保人的合法权益,也为后期查处代收代缴人责任提供依据,逐步养成主动关注后续待遇开通情况的习惯。
(四)推行多元缴费方式
大力推行多元化缴费服务方式,构建“2+4+N”多元化社保缴费平台,除原有电子税务、支付宝、微信、社保云缴费小程序、农商行APP等线上渠道外,与江津邮政、重庆农商行江津分行签订协议,接入两单位布局在各镇(街)的196个网点,使参保人缴费时可就近选择网点咨询办理医保缴费业务,以减少代收代缴现金造成的问题。
(五)加强培训提升业务素养
今年,我局将会同区税务部门加强对镇(街)、村(居)负责医保参保工作人员的培训,重点围绕参保现金代收代缴有关文件要求、“医保全民参保一件事”应用的培训,进一步夯实参保工作业务知识与政策培训、政务公开、党风廉政等基础,提高镇(街)、村(居)经办人员的业务水平。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探索,协同税务部门以更务实的作风、更创新的思维、更系统的谋划,推动医保参保征缴工作高质量发展。感谢您对我区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同时也真诚欢迎您继续关注医保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此答复函已经丁润清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
附件:承诺事项列表
重庆市江津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29日
联 系 人:古沛灵
联系电话:17708380923
附件
承诺事项列表
序号 |
承诺事项具体内容 (分项列出) |
承诺落实时间 |
责任单位 |
1 |
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网络、赶场,进企业、进园区、印发宣传资料、召开院坝会等多种方式深入宣传,提高参保群众相关政策知晓率。 |
2025年 |
区医保局 |
2 |
加强对各镇(街)医保工作人员的业务和政策培训、政务公开、党风廉政。 |
2025年 |
区医保局 区税务局 |
分享文章到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