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MB15122519/2025-00043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医疗保障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8-21 | [ 发布日期 ] | 2025-08-21 |
发布日期: 2025-08-21 14:45:09
一、单位基本情况
江津区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2月正式挂牌成立,主要职能职责有:1.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2.建立完善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离休干部公费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等参保筹资体系,并组织实施全民参保登记和筹资。3.负责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医疗救助、离休干部公费医疗、1-6级伤残军人医疗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待遇政策落实工作。4.建立完善医疗保障监督检查体系;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负责医疗保障领域行政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5.建立完善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支付体系;负责区内政府定价的医保相关医疗服务价格确定和动态调整工作,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负责建立全区医疗服务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负责受理相关价格举报投诉、矛盾纠纷调解等工作。6.负责组织实施、监督管理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工作。7.负责全区医药定点机构协议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全区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负责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以及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工作。9.指导各镇(街道)医疗保障经办工作。10.承担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应急、安全、稳定等相关工作职责。11.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12.职能转变。贯彻实施重庆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13.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重庆市江津区医疗保障局要建立与重庆市江津区发展改革委、重庆市江津区卫生健康委、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庆市江津区税务局、重庆市江津区民政局等部门的沟通协商机制,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部门构成
1.重庆市江津区医疗保障局是2019年机构改革新组建的区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部门。
2.2020年1月,组建2个局属事业部门,重庆市江津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为区医保局管理的副处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部门,重庆市江津区医药招标采购事务中心为区医保局管理的正科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部门。
(三)机构设置
1.重庆市江津区医疗保障局设置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业务管理科、基金监管科、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
2.重庆市江津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设置12个内设机构:综合科(群众工作科)、参保科、费用审核结算科、服务监督一科、服务监督二科、医疗救助科、基金财务科、信息技术科、特定人群待遇科、机构目录科、门诊慢特病管理科、异地就医管理科。
3.重庆市江津区医药招标采购事务中心无其他内设机构。
二、部门决算情况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支出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9346.12万元,支出总计9346.12万元。收支较上年减少1478.16万元,减少13.66%。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支出减少,其中医疗救助支出减少占比最大,该收支较上年度减少1428.3万元,减少16.47%。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9346.12万元,较上年减少1478.16万元,减少13.66%。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支出减少,其中医疗救助支出减少占比最大,该收支较上年度减少1428.3万元,减少16.4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328.27万元,占比99.81%;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比0.00%;其他收入17.85万元,占比0.19%。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9346.12万元,较上年减少1478.16万元,减少13.66%。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支出减少,其中医疗救助支出减少占比最大,该收支较上年度减少1428.3万元,减少16.47%。其中:基本支出1531万元,占比16.38%;项目支出7815.12万元,占比83.62%。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328.27万元,支出总计9328.27万元。收支较上年减少1496.01万元,减少13.82%。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支出减少,其中医疗救助支出减少占比最大,该收支较上年度减少1438.3万元,减少16.5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328.27万元,较上年减少1496.01万元,减少13.82%。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支出减少,其中医疗救助支出减少占比最大,该收支较上年度减少1438.3万元,减少16.5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10.94万元,减少10.64%。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离休干部医疗费(重点专项)和医疗救助(重点专项)项目预算调减金额占比较大,分别预算累计调减收回26.5万元、147万元和815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28.27万元,较上年减少1496.01万元,减少13.82%。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支出减少,其中医疗救助支出减少占比最大,该收支较上年度减少1438.3万元,减少16.5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10.94万元,减少10.64%。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离休干部医疗费(重点专项)和医疗救助(重点专项)项目预算调减金额占比较大,分别预算累计调减收回26.5万元、147万元和815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0.78万元,占0.0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13万元,下降88.71%,主要原因是根据具体工作需要,用于进修及培训的支出进行预算调减。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25.64万元,占2.4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75万元,增加6.49%,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行政事业部门养老支出和其他社会保障就业支出进行预算调增。
(3)卫生健康支出9010.08万元,占96.5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17.65万元,下降11.04%,主要原因是根据具体工作需要,用于行政事业部门医疗、医疗救助、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进行预算调减。
(4)住房保障支出91.77万元,占0.9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1万元减少0.98%,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进行预算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13.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88.14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7万元,增长2.54%,由于工资福利支出等增加,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225.01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54万元,减少10.19%,主要原因是落实“过苦日子”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管理,节约该项费用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万元,下降37.37%,主要原因是落实财政“过苦日子”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减少该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4万元,减少29.15%,主要原因是落实财政“过苦日子”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减少该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2.公务车购置费用0.00万元。
3.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3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相关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3万元,下降21%;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4万元,下降9.2%,主要原因是落实“过苦日子”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管理,节约该项费用支出。
4.公务接待费1.1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用于接待市医保局、我市其他区县医保局到我部门调研医保工作,以及各地医保相关部门到我部门学习交流工作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7万元,减少46.19%;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万元,减少51.5%,主要原因是落实“过苦日子”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管理,节约该项费用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77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人均接待费146.75(包含接待人员住宿费等费用)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3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
2024年度会议费支出0.7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0.14万元,增加24.56%,主要原因是根据开展具体工作需要,当年度会议安排有所增加,导致该项费用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4.5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56万元,减少25.37%,主要原因是落实“过苦日子”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管理,节约该项费用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5.0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运输费、商品和服务费、印刷费、咨询费、维护费等。较上年减少25.29万元,减少10.98%,主要原因是落实“过苦日子”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管理,节约该项费用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7.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8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4.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8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2.7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2.8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2.73%。主要用于采购框架协议购置办公设备和复印纸。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部门整体和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8项,涉及资金7815.12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公开范围。公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和2个重点项目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进行公开。
(2)公开内容。详见表格。
2024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
重庆市江津区医疗保障局整体监控 |
自评总分(分) |
100 | |||||||||||||
项目主管 部门 |
305-重庆市江津区医疗保障局 |
财政归口科室 |
003-社会保障科 |
部门 联系人 |
周艺 |
联系电话 |
47766779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总金额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10,439.21 |
9,328.27 |
9,328.27 |
100 |
10.00 |
10.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10,439.21 |
9,328.27 |
9,328.27 |
100 |
10.00 |
10.00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1、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进行资助参保,门诊和住院直接医疗救助,对其进行就医保障; |
1、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进行资助参保,门诊和住院直接医疗救助,对其进行就医保障; |
1、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进行资助参保,门诊和住院直接医疗救助,对其进行就医保障;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部门 |
指标 性质 |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 系数 (%) |
指标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说明 | ||||||
困难群众资助参保人数 |
万人 |
≥ |
8 |
8.53 |
6.62 |
100 |
20 |
20 |
||||||||
部门预决算公开情况 |
定性 |
以内容完整性、细化程度、及时性及真实性进行评价,存在一类问题扣2.5分,无问题得满分 |
1 |
0 |
100 |
10 |
10 |
|||||||||
参保目标任务完成率 |
% |
≥ |
100 |
100.34 |
0.34 |
100 |
10 |
10 |
||||||||
全区参保人数 |
万人 |
≥ |
30 |
138.89 |
6.84 |
100 |
20 |
20 |
||||||||
医保码激活率 |
% |
≥ |
80 |
84.41 |
5.51 |
100 |
20 |
20 |
||||||||
“三公”经费控制情况 |
万元 |
≤ |
5.1 |
3.5 |
31.37 |
100 |
5 |
5 |
落实过紧日子财政要求,据实填报 | |||||||
采用保障金方式的政府采购占比情况 |
定性 |
无保障金采购的,得满分;保障金采购占比≤10%的,按该项指标分值的90%计算得分;占比>10%,不得分 |
1 |
0 |
100 |
5 |
5 |
|||||||||
聘用人员控制情况 |
人 |
≤ |
3 |
3 |
0 |
00 |
10 |
10 |
2024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
单双解人员医疗补贴(重点专项项目) |
自评总分(分) |
100 | |||||||||||||||
项目主管 部门 |
305-重庆市江津区医疗保障局 |
财政归口科室 |
003-社会保障科 |
项目 联系人 |
周艺 |
联系电话 |
47766779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总金额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40.00 |
63.02 |
63.02 |
100 |
10.00 |
10.00 | |||||||||||||
其中: 财政拨款 |
40.00 |
63.02 |
63.02 |
100 |
10.00 |
10.00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对单双解人员参加职工医保进行补助 |
对单双解人员参加职工医保进行补助 |
对单双解人员参加职工医保进行补助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 系数 (%) |
指标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分) |
说明 | ||||||||
政策补助人数 |
人 |
≥ |
3000 |
3547 |
18.23 |
100 |
20 |
20 |
||||||||||
补助合格率 |
% |
≥ |
90 |
100 |
11.11 |
100 |
20 |
20 |
||||||||||
人均(户均)补助标准 |
元 |
≤ |
180 |
177.68 |
1.29 |
100 |
20 |
20 |
||||||||||
补助对象满意度 |
% |
≥ |
90 |
100 |
11.11 |
100 |
20 |
20 |
||||||||||
补助政策知晓率 |
% |
≥ |
90 |
100 |
11.11 |
100 |
10 |
10 |
2024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
医疗救助(重点专项项目) |
自评总分(分) |
100 | |||||||||||
项目主管 部门 |
305-重庆市江津区医疗保障局 |
财政归口科室 |
003-社会保障科 |
项目 联系人 |
周艺 |
联系电话 |
47766779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总金额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7,998.00 |
7,183.00 |
7,183.00 |
100 |
10.00 |
10.00 | |||||||||
其中: 财政拨款 |
7,998.00 |
7,183.00 |
7,183.00 |
100 |
10.00 |
10.00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实施医疗救助医救助托底保障,减少或防止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情况发生。 |
实施医疗救助医救助托底保障,减少或防止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情况发生。 |
实施医疗救助医救助托底保障,减少或防止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情况发生。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 系数 (%) |
指标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分) |
说明 | ||||
补助人数(户数) |
人次 |
≥ |
250000 |
265900 |
6.36 |
100 |
20 |
20 |
||||||
门诊救助封顶线 |
元/人年 |
≤ |
400 |
400 |
0 |
100 |
20 |
20 |
||||||
普通住院救助封顶线 |
元/人年 |
≤ |
6000 |
6000 |
0 |
100 |
20 |
20 |
||||||
困难群众资助参保人数 |
万人 |
≥ |
8 |
8.53 |
6.62 |
100 |
10 |
10 |
||||||
门诊救助比例 |
% |
≥ |
60 |
60 |
0 |
100 |
20 |
20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部门无此事项。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我局对部门整体和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已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8项,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815.11万元,执行数为7815.1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定点医疗机构监管率100%,二是群众政策知晓度提高,三是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情况得到改善,四是帮助“单双解”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减轻其缴费负担,五是综合监管、宣传引导、经办服务等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等。从评价结果来看,本部门绩效自评均已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此事项。
六、专业名词解释
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对专业名词进行解释,不得遗漏。示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四)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艺 联系电话:023-47766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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