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6-30 17:25:00 大 中 小
根据《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办公室印发关于更好保障困难群众医疗保障权益进一步做好就医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医保办发〔2025〕35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2026年1月1日起,我区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共439家,分别是4家综合性医院江津区中心医院、江津区中医院、江津区第二人民医院、江津区鼎山医院,6家专科医疗机构江津区妇幼保健院、江津精神康复院、江津区精神病医院、江津圣通尚诺血液透析中心、江津欣润血液透析中心、江津爱尔眼科医院,30家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99家医保定点村卫生室作为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其他原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自2026年1月1日起取消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附件:江津区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重庆市江津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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