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5-29 16:32:03 大 中 小
现将我中心中止协议的5家医药机构基本信息通报如下,中止协议期间发生的医保费用不予结算:
序号 |
医疗机构代码 |
医疗机构名称 |
地址 |
1 |
P50011605313 |
重庆市江津区胜琼大药房 |
重庆市江津区柏林镇复兴场上 |
2 |
P50011615708 |
重庆熙和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
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津马大道69号渝惠还房1栋1单元1-6号 |
3 |
H50011600583 |
江津区夏禹诊所 |
江津区珞璜镇郭坝村大河口 |
4 |
P50011613820 |
重庆健之佳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江津区几江街道东部新城分店 |
重庆市江津区鼎山街道东部新城C4号地块半岛明珠A10幢第1层1号 |
5 |
H50011602945 |
江津区唐晓刚诊所 |
重庆市江津区鼎山街道东部新城C2-3地块江岸.东城中央2幢负1-18号 |
重庆市江津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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