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12-27 16:10:03 大 中 小
重庆市江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重庆市江津区精神卫生中心执业登记前的公示
近期,重庆市江津区精神卫生中心向我委申请“重庆市江津区精神卫生中心”执业登记。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和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渝卫发〔2019〕45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拟执业登记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设置主体:重庆市江津区精神卫生中心
医疗机构名称:重庆市江津区精神卫生中心
机构类别:精神病医院
机构级别:暂未定级
机构地址: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骑龙路2号相邻地块
所有制形式:全民
经营性质:非营利性
床位数:69张
服务对象:社会
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门诊)/急诊医学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精神科;精神病专业;精神卫生专业;精神康复专业;社区防治专业;临床心理专业
法定代表人:陈睿
投资总额:6226万元人民币
以上内容在重庆市江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网址:http://www.jiangjin.gov.cn/bm/qwsjkw_69019/)和拟执业登记医疗机构执业地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6日)。如公示期内有不同意见,请与重庆市江津区卫生健康委行政审批科联系。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实名。
联系电话:023-47292152。
邮寄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鼎山大道167号(重庆市江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审批科)
邮编:402260
重庆市江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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