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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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MB1512948M/2025-0000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5-01-07 [ 发布日期 ] 2025-01-07

重庆珞康医院有限公司珞康医院设备购置项目环评信息审查公示

发布日期: 2025-01-07 15:07:52

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jiangjin.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jjqsthjjspk@163.com,电话:023-81222383。通讯地址:重庆市江津区鼎山大道742号,邮编:40226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

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

珞康医院设备购置项目

江津区珞璜工业园翠云路28

重庆珞康医院有限公司

中煤科工重庆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租赁重庆市江津区珞璜工业园翠云路28号渝鸿·御景源商业裙楼共2166 m2,设置床位50张(其中2张为牙椅),科室设置主要为急诊、内科、外科、妇科、儿科、口腔科、医学影像科、预防保健科、医学检验科、手术室,不设传染科、发热科、结核病科,不设置洗衣房。项目总投资6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1、废气:污水处理设施各功能池密闭,废气统一收集经活性炭处理后引至住院部屋面东北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综合区屋面排放,距离最近敏感点距离不小于20 m;煎药废气经除雾器+活性炭处理后引至综合区屋面西南角排放;柴油发电机废气经专用管道引至综合区屋顶排放;医疗废物贮存点废气采取密闭贮存,及时清运,设置固定式紫外线消毒灯处理。

2废水:生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医疗废水、生活污水一并排入新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预处理标准(其中氨氮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后排入园区市政污水管网。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建筑隔声、减振等措施,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要求。

4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包括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固态危废采用袋装,液态危废采用密闭桶装,暂存于危废贮存点,日产日清,由具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清运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专业单位进行清掏,就地消毒、脱水干化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废中药渣密闭收集桶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未被污染的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交由废品回收单位回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了备案证(编号:2405-500116-04-05-904140)



附件下载:

2 公示版——珞康医院设备购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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