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6-07-13 18:16:39 大 中 小
廖作家、李彬、岳凤伟、甘正祥代表:
各位提出的《关于提升全区农村饮水保障能力的建议》(第389号)收悉。经研究办理,41个国有及村集体运营水厂资源整合,累计更新改造输配水管网604公里,新增(改造)净水、消毒设备14套的事项已经解决;区水利局作出推进农村饮水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和加强与属地政府、区级有关部门的协同配合,进一步深化农村饮水工程的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的承诺,并将于2026年12月31日前推动落实(详见附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农村饮水工作完成事项
(一)强化统筹部署。2026年4月,区委主要领导专题部署并启动农村饮水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并将专项行动纳入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和党建统领“141”基层治理体系,区政府统筹协调,各部门协同配合,各镇(街)具体落实,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推进供水资源整合。根据2024年12月30日区政府《研究全区供排水运行体制机制专题会议纪要》(2025-2),区政府成立江津区供排水运行体制机制改革工作专班,编制《江津区供水资源整合工作方案》,完成供排水整合主体重庆市江津区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区水环境公司)重组改革,区水环境公司作为供水县域统管主体,具体负责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累计完成国有及村集体运营水厂资源整合41个、涉及镇街16个。推进民营水厂整合,对租赁私人运营水厂,收回经营权1个、开展资产调查11个,区水环境公司介入生产管理5个;对私人水厂,基本完成朱杨水厂、油溪镇金刚水厂资产评估和柏林5个水厂资产调查,正在开展资产评估1个(龙华水厂)、资产调查29个,实施规模化水厂管网延伸覆盖2个,逐步实现企业化、专业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
(三)强化项目建设。江津区累计投入各类资金约4.2亿元,实施规模化水厂改扩建、管网提升等项目,更新改造输配水管网604公里,新增(改造)净水、消毒设备14套,设置在线监测点18处,推进52个城乡供水项目建设,有效提升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稳定性和区域供水保障水平。区水利局会同江鼎公司,紧扣中央及市级水利资金投资政策导向,依据《江津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方案》规划,围绕区域中心水厂建设、城乡供水管网互联互通、规模化水厂管网延伸覆盖等重点任务,系统完善项目包装策划;区水利局依法履行供水项目的全过程、专业化监管职能,确保设计深度符合规程、投资合理、技术方案可行,质量满足规范要求;项目业主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对供水工程全生命周期负总责,强化投资控制、质量安全、进度管理及合规运营等各环节管控力度。
(四)建立农村水价管理制度。根据《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江津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江津府办发〔2020〕61号)文件精神,水价核定按照“补偿成本、保本微利、节约用水、公平负担”原则,规模化供水工程水价由区发展改革委核定,小型集中供水工程可实行政府指导价或通过群众“一事一议”等方式商定水价,鼓励执行“基本水价+计量水价”的两部制水价或阶梯水价。规模化供水工程,是指设计日供水一千立方米以上或者设计供水人口一万人以上的农村供水工程。小型集中供水工程,是指供水人口在一百人以上,但是未达到规模化供水工程标准的农村供水工程。因此,发展改革部门制定出台规模化供水工程水价,而小型集中供水价格一般在我区辖区内采用群众“一事一议”的方式商定水价。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依法做好农村水价审批、监管和工作指导,加强供水企业水价日常监督,严厉打击违规定价、违规收费行为,促进依法定价、照价收费,着眼城乡供水逐步同网同价目标,综合运用政府定价和协商定价方式,精心指导农村供水价格管理,促进农村水价科学合理、平稳过渡。
(五)农村供水工程维护。根据《关于江津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财农〔2019〕176号)和《关于江津区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津水利发〔2020〕175号)文件精神,原则上每年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预算1000万元及水利发展资金优先用于全区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保障农村供水工程(5万元以上)维修项目的实施,区水利局、区财政局会同区水环境公司深入调研,围绕供水管网巡查、工程维修养护、水价补贴、能源补贴等多个方面,明确资金的用途、标准和使用方式,促进农村供水有序、水价科学合理、水费收缴正常、设施运行良好,为推进供水资源整合、稳步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提供有力支撑。
(六)加强饮用水源原水管理。区水利局会同区卫生健康委、区生态环境局,组织各镇(街道)和供水单位,加强饮用水源的原水管理,特别是以溪流、塘库为主要饮用水源的地区,要积极应对后续可能出现的人畜饮水困难情况,尽量利用雨天进行蓄水,提高塘库蓄水率,坚持“先生活、再生产、后生态”原则管控原水供应,原则上饮用水源只能用于人畜饮水,谨慎用于生产灌溉,市政绿化、建筑工地、洗车等用水不能从人饮水源地取用水。
三、关于农村饮水工作推进事项
(一)全面深入推进农村饮水安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一是全面排查风险隐患。以农村饮水安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为契机,区水利局、区卫生健康委、区生态环境等部门共同参与,组织各镇(街道)和供水单位,全面开展供水领域风险隐患排查,不漏一村、不落一户、不留死角,排查率达100%。二是聚焦问题整改。牢固树立“民生用水无小事”理念,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切实解决问题。坚持边查边改、即知即改,对简单的标识标牌,2026年5月底前更新完善;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急切问题,2026年6月底前整改到位;对已纳入饮水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的,按轻重缓急优先推进实施,2026年底前要取得阶段性成效;对需要长期推进的,明确阶段性目标,确保按时整治完成,保障全区供水安全和大局稳定。三是形成整治成果。整治完成后,依托“政务·农村供水保障”应用,建立“一台账”(工程基础信息台账)、“一清单”(问题清单)、“一张图”(工程全量上图)。
(二)构建农村供水管护机制。试点推广慈云镇刁家片区“公司+村级管护”模式,借鉴其他地方的先进经验做法,建立农村供水管护机制,逐步形成行业部门监管、镇(街道)属地统筹、企业专业运营、村级末端巡查、群众支持参与的农村供水管护格局。区水利局将切实加强与区卫生健康委、区生态环境局、属地镇街等单位的协同配合,进一步深化农村饮水工程的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形成合力强化水源地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督指导。
感谢各位对江津农村饮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通过各位的建议,高效服务、积极协调、努力工作、务求实效,为建设更加美好的新江津作出贡献。祝各位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此答复函已经区水利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各位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场景进行评价。
附件:已办理及承诺事项列表
重庆市江津区水利局
2026年5月20日
联 系 人:代康祥
联系电话:47523223
邮政编码:402260
附件
已办理及承诺事项列表
|
类别 |
序号 |
事项具体内容 (分项列出) |
完成时间 |
责任单位 |
经办科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
已 办 理 事 项 |
1 |
完成国有及村集体运营水厂资源整合41个 |
2026年4月 |
区水利局 |
区供水管理站李琴及联系电话47523223 |
|
2 |
累计更新改造输配水管网604公里,新增(改造)净水、消毒设备14套 |
2026年4月 |
区水利局 |
区供水管理站程桢珍及联系电话47523223 | |
|
…… |
|||||
|
承 诺 事 项 |
1 |
加强与属地政府、区级有关部门的协同配合,进一步深化农村饮水工程的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 |
2026年12月 |
区水利局 |
区供水管理站代康祥及联系电话47523223 |
|
2 |
推进农村饮水安全专项排查整治 |
2026年12月 |
区水利局 |
区供水管理站程桢珍及联系电话47523223 |
抄送:区政府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
重庆市江津区水利局办公室 2026年5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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