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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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水利局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八次会议第193号代表 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6-07-13 18:14:38

秦登华代表:

提出的《关于修建和平水库堰沟三箱堰的建议》(第193号)收悉。经我局认真研究办理,修复由强降雨冲毁的和平村和平水库灌溉渠2800余米的事项正在研究解决,我局作出承诺,将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并将于20271231日前推动资金落实(详见附件)。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修复和平水库灌溉渠事项

经过复核发现水库最近一次安全鉴定时间为2021531日,鉴定结果为二类坝,2022年区水利局安排资金4万元,由石蟆镇实施了和平水库维修养护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清除下游左右岸坡排水沟内杂草和淤积,溢洪道结构边墙局部灰缝脱落处置,防护栏杆轻度锈蚀修复。因此暂无资金支持开展水库维修或除险加固。下一步,我局承诺将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力争包装申请水利救灾资金的灌溉渠道水毁修复项目或移民后扶项目,大力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加强水库灌溉渠维修整治,并将于20271231日前推动资金落实。

此答复函已经吴秀卫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场景进行评价

附件已办理及承诺事项列表

重庆市江津区水利局

2026511

  人:干欢

联系电话:13883906312

邮政编码402260


附件

已办理及承诺事项列表

类别

序号

事项具体内容

(分项列出)

完成时间

责任单位

经办科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

督促石蟆镇加强和平水库日常运行管护

2026.04.30

区水利局

刘欣桐18375758021

1

争取修复和平水库灌溉渠的资金

2027.12.31

区水利局

刘欣桐18375758021


抄送:区政府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

重庆市江津区水利局办公室                20265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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