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9-19 10:29:25 大 中 小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据气象预报18日到20日,各地阴天有阵雨。目前全区各河流水位均在警戒水位以下;受上游来水影响,长江出现一次小幅涨水过程,均不超警超保,其余中小河流水势基本平稳,无明显涨水过程。区防指于9月18日15时解除江河洪水、山洪灾害和渍涝灾害黄色预警,并终止江津区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根据《重庆市江津区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预案》有关规定,经会商,决定自2025年9月18日16时起,结束水旱灾害防御Ⅳ级应急响应。
在后期处置工作中,在后期处置工作中,请各镇街和有关单位按照职能职责,认真做好水利工程和风险点隐患排查处置上报,强化汛期施工工地安全管理,持续做好值班值守,抓紧修复水毁设施,全力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防止次生灾害发生,确保安全度汛。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重庆市江津区水利局
202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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