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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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知识问答

发布日期:2025-09-25 18:39:49

一、流动人员档案接收范围有哪些?

答:1.应聘到江津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2.户籍为江津区,辞职辞退、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取消录(聘)用、被开除等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的未就业的原机关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军队文职人员,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自费出国(境)留学的高校毕业生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人事档案,以及自由职业、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人事档案。

二、档案转递方式有哪些?

答:1.邮政机要交通;2.邮政特快专递;3.专人转递。

档案转递时应密封完好并在封口处加盖转出单位骑缝章,严禁个人自带档案转递,对不符合转递要求的档案,予以退回。

三、档案的归档材料主要包括哪些?

答:1. 学历经历类:报考登记表、研究生推免生登记表、学生(学员、学籍)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授予学位材料、国内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等;2. 工作经历类:劳动(聘用)合同、解除(终止)劳动(聘用)合同证明、辞职、辞退等离职证明、职务任免审批表(任免通知)等;3.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初定、认定)表、申(呈)报表、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聘任通知)等。

具体的十个类别:(1)履历材料;(2)自传材料;(3)鉴定、考核、考察材料;(4)学历学位、职称、学术、培训等材料;(5)政审材料;(6)党团材料;(7)奖励材料;(8)处分材料;(9)工资、任免、出国、会议等材料;(10)其他材料。

四、怎样办理档案托管?

答:(一)现场办理:1.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若为代办,还须提供本人签字的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现工作单位劳动合同原件;2.存档人员填写《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登记和托管申请表》;3.开具《调档函》。

(二)网上办理:本人登录“渝快办”APP,首页搜索“档案的接收和转递”事项,按照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提交档案转入申请。

五、怎样办理档案转递?

答:(一)现场办理:1.有档案保管权限的接收单位出具《调档函》;2.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网上办理:本人登录“渝快办”APP,首页搜索“档案的接收和转递”事项,按照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提交档案转出申请。

六、档案管理服务的基本公共服务内容有哪些?

答:1.档案的接收和转递;2.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3.档案的整理和保管;4.档案查(借)阅服务;5.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6.为有关单位提供政审(考察)服务;7.存档人员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服务。

七、如何查询档案?

答:登陆“渝快办”APP,首页搜索“档案的整理和保管”事项,点击在线办理即可查询。

      区就业和人才中心温馨提示:档案不能自行保管,也不能自行转递。区就业和人才中心免费为大家提供公共服务,不收取任何档案保管、查阅、转递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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