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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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废止津农业农村委发〔2022〕29号、津农业农村委发〔2021〕96号等2个文件的通知

津农业农村委发〔202542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经区农业农村委2025年第11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决定将《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江津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津农业农村委发〔202229号)》、《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江津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农业农村委发〔202196号)》等2个文件予以废止。

 

 

                      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623  
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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