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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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如何监测区级龙头企业?

发布日期:2024-08-05 09:25:00

答:参照《管理办法》中第十一条监测标准,对区级龙头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建立竞争淘汰机制,做到有出有进,每两年进行一次监测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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