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6-25 09:05:00 大 中 小
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渝农办发〔2024〕63号)、《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江津区2024年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农业农村委函〔2024〕14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编制形成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申报指南。
一、目标任务
2024年全区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550人,开设农民综合素质素养提升培训班65个。其中,培训经营管理型人才和农村致富带头人400人、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人才150人。根据前期培训需求调查情况和目标任务,拟开设高素质农民培训班11个,其中,经营管理型和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训班8个、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培训班3个。
二、培训资金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重庆市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渝财农〔2018〕145号)有关规定执行。我区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总计196万元,主要用于为提高农民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所开展的课堂教学、实习实训、线上学习、现场观摩、交流实践、信息宣传和农民综合素质素养提升培训等。经营管理型、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市内培训补助标准按300元/人•天执行,农民素质素养培训补助标准按200元/人•天执行(详见附件1)。
(一)经营管理型和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1天,按照人均3300元标准执行,全区培训400人,小计132万元。
(二)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按照人均2100元标准执行,全区培训150人,小计31.5万元。
(三)农民综合素质素养提升培训,培训时间不超过1天,每个班培训经费0.5万元,全区65个班,小计32.5万元。
(四)项目资金如有结余,可用于高素质农民培训专项审计费。
三、申报主体及条件
区农广校、镇街农广分校、涉农院校、农业科研院所、农民教育市级示范基地、优秀农民田间学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等具备培训必要的教学、实践等条件,有完善的管理制度,财务及档案管理健全规范,已纳入江津区农民教育培训机构库中的机构。遴选通过的培育机构应指定专人负责班级组织管理和教学辅助,建立完善的班级管理制度。
四、培训课程模块化要求
培训机构应模块化设计培训课程和学时,分为综合素养课、专业技能课、能力拓展课三类,45分钟为1学时,每半天不超过4个学时。
(一)综合素养课。包括思想政治、农业通识、“三农”政策、涉农法规、文化素养等课程。综合素养课学时不低于4个学时,必须包括当年中央1号文件、农业农村部1号文件和乡村振兴促进法等相关内容。综合素养课程师资原则上应来自行政事业单位、涉农院校、农广校、科研院所等公益性机构。“行政主管部门第一课”属于综合素养课,由区农业农委无偿授课。
(二)专业技能课。包括农业生产技术、绿色发展、农产品营销、农业经营管理、乡村治理、社会化服务等课程。专业技能课学时数不低于总学时数的60%。
(三)能力拓展课。由培育机构根据培育对象和培育目标自行设计。培育机构结合实际情况,合理选择集中或分时段开展培育。
(四)其他课程设置要求。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培育中实习实训学时数不低于总学时数的2/3。
五、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单位自主申报并参照江津区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开班计划表(附件2)、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实施方案(模板)(附件3)结合各自办学特色优势申报培训任务,落实办学场所做好课程设置等,制定详细可行的培训方案,区农业农村委将集中对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所有材料于7月5日前报送至区农业科教信息中心305室。联系人:鄢海军,联系电话:47559296。
申报方案经区农业农村委评审通过后的培育机构要根据方案制定开班计划,包括课程、学时、形式、师资、教材、基地等内容,明确教学组织、学员管理、实习实训、考核评价等要求。开班计划需公开发布,参训学员可自愿报名或通过基层遴选推荐。
六、培训管理
区农业农村委统筹江津区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各镇街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辖区内农民培训实施过程监管和质量评价。培训主体未按要求完成培训任务的,下一年不再承担培训任务。私自分包、转包培训任务的,取消当年培训任务并追缴项目资金,从培训机构库中除名,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入库。
附件:1.江津区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资金计划表
2.江津区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开班计划表
3.江津区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实施方案(模板)
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6月25日
附件1
江津区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资金计划表
序号 |
项目内容 |
线下培训天数(天) |
线上培训(学时) |
培训人数(人) |
拟开班数(个) |
经费标准 |
金额 (万元) | ||||||
1 |
经营管理型和致富带头人培训 |
11 |
24 |
400 |
8 |
3300元/人 |
132 | ||||||
2 |
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培训 |
7 |
8 |
150 |
3 |
2100元/人 |
31.5 | ||||||
3 |
农民综合素质素养提升培训 |
1 |
/ |
1625 |
65 |
200元/人 |
32.5 | ||||||
合计 |
/ |
/ |
/ |
/ |
/ |
196 |
|||||||
附件2
江津区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开班计划表
序号 |
培训类型 |
拟培训 地点 |
拟培训方向 |
培训人数(人) |
资金 (万元) |
1 |
经营管理型和农村致富带头人 |
待定 |
粮油+无人机 |
50 |
16.5 |
2 |
待定 |
粮油+专业农机手 |
50 |
16.5 | |
3 |
待定 |
粮油+专业农机手 |
50 |
16.5 | |
4 |
西湖镇 |
粮油+专业农机手 |
50 |
16.5 | |
5 |
柏林镇 |
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 |
50 |
16.5 | |
6 |
中山镇 |
粮油 |
50 |
16.5 | |
7 |
吴滩镇 |
粮油+豇豆质量安全 |
50 |
16.5 | |
8 |
待定 |
青年专题班(电商) |
50 |
16.5 | |
9 |
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 |
白沙镇 |
青年专题班(乡村工匠) |
50 |
10.5 |
10 |
白沙镇 |
水果 |
50 |
10.5 | |
11 |
石蟆镇 |
粮油 |
50 |
10.5 | |
总计 |
550 |
163.5 |
附件3
江津区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项目主管部门: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填制日期:
一、培训目的、意义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人才振兴的决策部署,以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为引领,紧紧围绕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人才需求,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突出提升技术技能水平、提升产业发展能力、提升综合素质素养等重点,大力培育粮食安全守护者、产业发展带头人和乡村振兴主力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二、培训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例:按照《江津区2024年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实施方案》文件要求,计划于XX镇开设XX类型XX专业高素质农民培训班)。
(二)培训地点及规模(详细办学地点+培训人数)。
(三)培训时间
(四)培训推进及管理措施
(五)培训绩效目标(含项目带动能力,直接或间接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
(六)培训授课师资登记表
培训授课师资登记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职称 |
师资类型 |
主授专业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备注:师资类型为理论教师、技术讲师、政策讲师、实践讲师、创业导师
(七)培训内容及课程设置(作一个简要的课程情况介绍,分项具体说明,既要有定性表述,又要有定量数据。例如:本班级拟围绕XX内容进行讲授,其中综合素养课XX学时、专业技能课XX学时,能力拓展课XX学时。并附详细课程表)
XX高素质农民培训课程表(示例)
序号 |
课程名称 |
培训(考察或实践)内容 |
授课教师 |
培训学时 |
备注 | ||
月日 |
时间 | ||||||
1 |
8:30-9:15 |
农民教育培训第一课 |
高素质农民培训相关政策等 |
1 |
综合素养课 | ||
2 |
9:20-10:05 |
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 |
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等 |
1 |
专业技能课 | ||
10:10-12:00 |
“三农”政策法规 |
中央1号文件、农业农村部1号文件和乡村振兴促进法等 |
2 |
综合素养课 | |||
13:00-16:00 |
XX实操课 |
4 |
专业技能课 | ||||
能力拓展课 | |||||||
合计 |
课程设置要求:1、综合素养课不低于4个学时;2、专业技能课学时数不低于总学时数的60%;3、线上培训必选农产品电商、转基因生物安全课程;4、高素质农民第一课1学时(综合素养课,尽量安排在开班当天)、农民手机应用培训1学时(专业技能课)、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1学时(专业技能课)为线下教学必修课程,全程做好学员安全防护工作)。
三、资金管理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例:该项目计划总投入资金XX万元。其中,财政资金按照1800/3000元/人标准进行补助,培训高素质农民XX人小计XX万元,自筹资金XX万元。)
(二)资金具体用途和标准详见下表(请在下表中详细注明)
序号 |
费用名称 |
经费标准 |
数量及单位 |
备注 |
合计 | |
1 |
授课及管理费 |
中级课时费 |
200元/学时 |
税后标准 |
||
副高课时费 |
500元/学时 |
税后标准 |
||||
正高课时费 |
1000元/学时 |
税后标准 |
||||
班主任管理费 |
200元/天 |
税后标准 |
||||
2 |
交通费 |
前期场地考察 |
以实际租车票据为准 |
|||
外出实训 |
||||||
教师及工作人员接送 |
以实际租车票据为准 |
|||||
学员交通补贴 |
||||||
3 |
餐费 |
集中培训用餐 |
学员、工作人员及教师 |
|||
外出观摩用餐 |
||||||
4 |
教材、教具、资料费 |
培训教材 |
||||
课件、政策汇编等打印 |
||||||
实习实训工具 |
||||||
5 |
场地费 |
授课教室 |
||||
实习实训场地 |
||||||
观摩场地费 |
||||||
6 |
线上课程费 |
|||||
7 |
其他费用 |
档案资料、照片 |
||||
保险费 |
||||||
矿泉水 |
||||||
笔、手抄本、文件袋等 |
||||||
8 |
……… |
|||||
总计 |
(三)其他
四、组织保障措施
五、项目实施单位情况
(一)单位性质、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财务收支和资产状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申报实施该项目现有条件
六、相关单位情况及参与事项
单位名称 |
联系人及电话 |
参与事项 |
江津区农业农村委 |
项目监管 | |
XX镇街 |
培训监管 | |
XX学校 |
培训具体实施 |
表一:
项目主要人员与任务分工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项目任务 分工 |
备注 |
注:表格中填写培训机构参与该项目的相关人员,授课教师不再重复添加到此表中。
表二:
项目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 意 见 |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字:(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镇街意见 |
负责人签字:(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区县农业农村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备 注 |
备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各镇街办学班级的需相关镇街签字盖章,办学地点在城区则不需要签署镇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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