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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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关于印发2026年江津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4-17 09:45:00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026年江津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制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

                                    2026 417

(此件公开发布) 


2026年江津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

实施方案

为规范和加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提高补贴资金使用效 益,根据《耕地建设与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2 号)、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6重庆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25〕136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总目标,以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为底线,以维护农民群众利益为原则,切实推动“藏粮于地”战略部署,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保护耕地、提升地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力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要探索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与耕地地力保护行为相挂钩的有效机制,引导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科学施肥用药、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措施,自觉保护耕地、提升地力。各镇街应坚决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抓好组织实施,规范发放程序,做到应补尽补,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强农惠农政策,增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指向性、精准性和实效性,提升农业补贴政策效能。

二、补贴对象、依据、标准及程序

(一)补贴对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用于支持耕地地力保护。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补贴数额与耕地面积挂钩,直接补贴到户。农民家庭承包地经营权 流转的,原则上补贴给原承包方,流转双方有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村社集体机动地种地的,补贴给种地农户。

(二)补贴依据。本次兑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以二轮土地承包面积(计税面积)为基础,结合确权耕地、粮食种植等面积变化实际情况,扣减退耕还林、农村公路等设施占地后的面积为补贴依据。对非农征(占)用耕地、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对撂荒1年以上的耕地,取消次年补贴资格,待复耕后重新申报。对符合条件的新增耕地,可按规定纳入补贴范围。同一地块,一年只能享受一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三)补贴标准。根据市级下达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和历年结余补贴资金的总额与各镇街上报的耕地总面积测算确定。

(四)补贴程序。各镇街根据耕地面积,按“自下而上”的程序核定到每个承包耕地农户,按照“镇公示到村、村公示到社、社公示到户”的要求对耕地补贴面积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镇街审核汇总上报附件1和分户电子数据,对于耕地面积增减超过300亩的镇街,还需提供情况说明并加盖镇街公章,于5月19日前交区农业农村委。补贴面积经区农业农村委审查,测算补贴标准和分户补贴金额,经区公布补贴标准,镇、村、社同时公布补贴标准和各农户补贴金额后,区农业农村委于6月5日前将相关资金拨付资料报区财政局,区财政局630日前将补贴资金拨付到银行系统,通过“一卡通”发放到农户手中。严格落实补贴公示制度,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必须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示内容与实际补贴发放情况一致。

三、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要求

(一)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全面负责本辖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实施涉及农民切身利益,关系重大,涉及面广、关注度高,各镇街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程序组织开展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申报、审核、公示、兑付等工作,加强与规划自然资源、民政、公安等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强化数据共享,推动补贴发放工作顺利实施。

(二)强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宣传工作。各镇街要加大耕地地地力保护补贴的政策解读,引导基层干部特别是乡村一级干部,准确把握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通过张榜公示、发放明白纸等渠道,加强对农民的政策宣传,重点明确补贴政策与耕地地力保护责任相挂钩的任务要求,实现补贴政策家喻户晓,有效调动农民自觉保护耕地地力和种粮的积极性。

(三)认真做好相关基础工作。进一步完善补贴资金的公开公示、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加强补贴资金监管,做到逐级签字盖章,落实谁审核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审核责任。各镇街要严格落实农户真实性核查并收集相关佐证资料,做好撂荒地、退耕还林、非农征(占)用地等不符合补贴申报条件的扣除工作,加强对死亡人员、村社干部及其直系亲属、7亩以上申报面积、重复申报补贴等重点人群的筛查核实。防止出现虚报冒领现象,对落实核查不力的镇街将严肃追责。严格落实公示制度,在镇、村公示栏,村居集中居住地广泛开展公示,同时保留相关影像资料。注重农户收款账户信息管理,补贴发放成功率将作为粮食安全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严格落实定期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各镇街要根据补贴工作进展情况,组织检查组深入村社进行核查并填写检查记录表,补贴申报数据的真实性由各镇街全面负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坚决杜绝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等违规现象的发生。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以任何方式统筹集中使用,必须全部直补到户。不得由村社干部代领,不得直接抵扣任何农业生产费用或“一事一议”等筹资款。严防补贴资金跑冒滴漏,对弄虚作假或者挤占、挪用、滞留资金,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格追究相应责任。区级将适时开展申报面积真实性现场核查和重点抽查。

(五)严格执行补贴信访办理制度。要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认真做好农民群众举报个案的调查处理工作,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把农民反映的实际问题解决在基层。对于信访案件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让群众理解认可,同时做好相关记录,信访案件处理情况将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考核指标。

(六)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总结及衔接工作。各镇街要及时开展工作总结,全面分析补贴执行情况、存在问题并提出有关建议,将政策目标实现情况、任务清单完成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纳入日常工作。严格档案管理,将耕补各环节工作台账、佐证资料等纳入日常管理,建档归档,确保档案完整可查。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将适时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全面评估、考核政策落实情况,评价结果作为粮安考核的重要依据。请各镇街于202612月底前完成2027年耕补基础数据核查工作,并建立好新的耕补台账,为明年耕补兑付工作做好准备。

附件:1.江津区XXX镇(街)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汇总表

     


    

附件1

江津区XXX镇(街)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

补贴申报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日期:

村社

户数

补贴面积(亩)

备注





































































合计




经办人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主要领导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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