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381009320262X/2026-00055 | [ 发文字号 ] | 津民政〔2026〕7号 |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民政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 成文日期 ] | 2026-04-16 | [ 发布日期 ] | 2026-04-16 |
发布日期: 2026-04-16 11:51:07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
现将《2026年江津区民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江津区民政局
2026年3月18日
2026年江津区民政工作要点
2026年是“十五五”发展开局之年,谋划做好民政工作意义重大。全区民政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以“清廉民政”建设为抓手,积极推进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深化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社会治理,强化系统思维、创新思维、法治思维、结果导向思维、闭环管理思维,注重数字赋能、整体智治,切实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项工作,奋力打造江津民政辨识度标志性成果,推动全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党建统领”,体系化推进清廉民政建设
1.不断深化政治机关建设。强化“第一议题”“第一遵循”“第一政治要件”意识,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组织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关于民政工作论述摘编》,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政治能力。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以及殡葬、公益慈善、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领域专项整治成果。完善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等制度,加强“三会一课”“民政大讲堂”等学习培训,进一步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每年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加强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弘扬民政正能量。
2.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认真落实党建工作制度,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加强机关及下属单位管理,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管理,不断深化作风建设。进一步用好党建统领“885”工作体系,以“八张问题清单”为重要抓手,实现抓党建带全局效能全面提升。强化党建考核结果运用,将考评结果作为对干部选拔任用、实绩评价、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充分运用巡视整改成果,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完善民政领域各项工作的长效机制。
3.系统推进清廉民政建设。扎实推进清廉救助、清廉养老、清廉殡葬、清廉福利、清廉社管、清廉慈善6个重点单元,抓实清廉细胞创建、清廉财务建设、清廉品牌塑造、清廉家风建设、清廉文化建设5项清廉机关建设重点任务,编制各单元和清廉机关建设工作计划,明确各时间节点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确保清廉民政建设扎实推进、全面落实、取得成效,为全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清廉动力”、树立“清廉形象”,着力打造政治清明、履职清廉、服务清正、队伍纯洁的清廉民政标杆。强化正风肃纪反腐,注重发挥典型案件、身边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
4.持续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加强机关党建工作调查研究,增强党务干部能力提升,争创“红岩先锋模范机关”。在落实基本制度基础上,开展形式多样的组织生活,指导各基层党组织持续推进“一支部一品牌”建设,提高党建品牌矩阵特色和影响力,推动党建工作与民政中心工作相互融合。
5.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加强干部源头建设,持续拓宽选人渠道,综合运用多种方式,补充新鲜血液,充实局系统干部队伍。聚焦新时代干部队伍建设新要求,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与推进民政重点工作相结合,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民政各领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骨干人才。加强对干部的全方位管理、经常性监督。健全激励机制,及时表彰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强化正面激励导向,全面提振民政系统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精气神。
二、推进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
6.强化老龄办统筹协调作用。印发区老龄委2026年工作要点,定期会商调度并通报进展情况。落实《重庆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关于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实施意见》。协助开展第六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加强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力争村(社区)基层老年协会覆盖率达到70%。
7.推进老年友好型城市建设。落实我市老年友好型城市建设行动方案,协调推动公共设施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积极开展“智慧助老”行动。统筹现有资源发展为老服务设施,推动建成1-2个集“文、体、健、教、乐、社”于一体的社区老年活动中心。依托老年大学、社区教育办学体系和养老服务网络在社区开办老年大学教学点。推进老年友好社会建设,创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3个。深化新时代“银龄行动”,打造老年志愿服务品牌。协同做好第五届全国老年体育健身有关活动,积极参加全市老年人才艺大赛。持续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大讲堂活动。协同有关部门加强涉老行业监管,打击涉老诈骗、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行为,实施“法律服务 助老护老”行动。开展2026年“敬老月”活动,弘扬敬老爱老社会风尚。
8.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落实普惠养老机构认定办法,优化养老服务财政补贴政策。配合区发展改革委推动公办养老机构服务价格制定工作,普惠养老床位达到20%。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集成改革,加快利用闲置资源大力发展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互助养老服务站点,支持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连锁化运营。探索“政府政策+慈善帮扶+企业参与+金融支持”集成式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推动“居家适老化+家庭养老床位+探访关爱”三位一体联动,新增居家适老化改造不低于200户,进一步扩大探访关爱覆盖面。不断丰富“渝悦养老”场景应用。加强养老人才队伍建设,培养管理、护工人才不低于800人次。
9.推进养老服务提质增效。充分用好中央预算内资金、市级财政资金、社会投资、金融贷款等多渠道资金,加快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做好养老机构设备更新项目储备工作和东部第二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中央资金申报工作。总结提炼集中互助、结对互助、志愿互助、智慧互助等互助养老的成功经验,大力发展基层养老服务互助协会,打造10个规范化农村养老互助点。做好敬老院事业单位改革后续工作,积极引入社会力量,促进农村养老服务可持续发展,对5-6个敬老院进行设施设备更新改造。
10.推动银发经济加速发展。落实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继续实施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消费补贴,持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焕新”行动,积极参加第二十届中国(重庆)老年产业博览会,开展“孝老爱老购物季”等活动,支持银发街区、银发消费综合体建设,推动建设老年用品产品展示、租赁和销售中心,推出一批旅居康养目的地和精品线路,拓展银发消费新场景。
11.强化养老服务综合整治。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标准监管、质量监管、等级监管、信用监管为重点内容,以执法监督为补充的综合监管体系,加快构建权责清晰、重点突出、体系完备、全面覆盖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持续推进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发挥示范引导作用。启动养老机构和养老护理员信用监管,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开展养老机构质量监测,提升养老服务质量。落实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预防处置双重机制。开展养老机构综合安全能力建设、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试点,构建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服务安全、资金安全、公卫安全、场所安全等六大多跨场景,实现监管流程、要素再造,提高监管效能。启动“黑机构”排查整治工作。
三、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兜住兜牢基本生活保障底线
12. 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完善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联合社会力量参与的分层分类救助制度体系。明确“单人户”纳入低保的范围及经济状况认定细则,纠正以“单人保”替代“整户保”问题。执行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因医疗等产生的刚性支出扣减标准,确保符合条件人员及时纳入低保保障范围。落实临时救助办法,完善近亲属备案、卡折代管等配套制度。全面推进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的认定,扩大救助范围。开展特困人员专项清理,重点清理领取“计生特扶金”人员同时享受特困供养待遇情况,健全动态管理机制。拓展社会救助“一件事”联办范围,构建全流程监管机制、跨部门数据共享机制和常态化绩效评价机制。协同公安、卫生健康、人力社保、农业农村等部门,完善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切实提高救助精准度。
13. 深化数字赋能建设。推动“渝悦救助通”社会救助动态监测信息平台与“141”基层智治体系深度衔接,精准识别、有效防范“漏保”“错保”问题。严格落实预警处置时限要求,确保预警处置率100%。严格执行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申请审核办结时限,对办结超时情况进行每日通报和清零,确保所有业务20个工作日内办结。规范落实各项救助政策,探索建立容错纠错和救助对象诚信管理机制,聚焦救助政策落实不到位、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信访矛盾化解不到位、救助热线服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持续深化救助领域综合治理。
14. 推进服务类社会救助。深化“物质+服务”综合救助改革,推动全区服务类社会救助工作转型升级,构建满足困难群众多样化需求的服务类社会救助体系。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强化部门协同联动,稳妥有序推进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在政策、对象、信息、资源等方面强化供需对接,引导和动员各类社会组织、市场主体等参与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创新服务类救助模式,推动“救助+流浪乞讨”社会化线索上报、“救助+慈善”社会参与深化,实现服务类救助数字化运行。通过开展专题培训、继续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夯实基层经办能力,规范政策落实与资金使用,打通服务困难群众“最后一米”。
15.提升流浪救助管理服务效能。规范做好救助对象安全检视、出入站登记、在站照料、护送返乡、探视回访等工作。持续加强与公安、城管、卫健等部门的协同配合,推广使用渝悦救助通“救助+流浪”模块功能,充分发挥“救助引导点”作用,提升街面救助质效。依托公安部门技术支持,采用人脸识别、DNA比对、Y系比对等方式,有序对长期安置人员开展身份查询和寻亲。开展“冬季送温暖”“夏季送清凉”等专项救助行动和第十四个6.19全国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统筹做好机构整体搬迁准备。
四、完善社会福利制度,不断深化儿童和残疾人关爱帮扶
16.强化困境儿童分类保障。落实《重庆市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工作若干措施》,构建“生活、医疗、教育、心理、安全、监护”六大保障体系。深化部门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升级迭代“渝悦·救助通”儿童福利板块功能,推动儿童福利保障与“141”基层智治体系深度融合。持续实施“福彩圆梦”助学项目,推进“明天计划”救治和“民政惠民济困保”参保理赔。依法规范做好收养工作,常态化推进病残孤弃儿童收养制度改革,加强收养政策培训,规范开展收养登记及涉外寻根回访。
17.推进流动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加强流动儿童、留守儿童等重点关爱服务对象监测摸排和动态更新,推进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推动建立困境孤独症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加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和留守儿童安全守护,开展困境儿童家庭监护能力评估、心理健康状况识别评估。持续实施“童心相伴”心理健康关爱服务项目,落实好“育见未来”困境儿童监护赋能关爱服务试点工作。支持培育儿童福利类社会组织和慈善力量参与服务。持续开展“童心房”困境儿童居住环境改造项目。
18.夯实儿童福利基层基础。持续开展儿童福利机构精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开门办院”。深入推进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规范化建设,打造村(社区)流动留守儿童关爱服务驿站。优化完善儿童主任赋能增效机制,开展“儿童主任+社工”培养计划,健全基层儿童工作者分层分类培训与激励保障制度,持续开展儿童福利领域典型案例评选推广,提升儿童福利工作者能力水平。强化儿童福利领域安全管理,加强舆情监测和应急处置,切实保障儿童权益。
19.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强化“跨省通办”“全程网办”“残疾人服务一件事”等便民服务举措,规范“两项补贴”资金发放,提升精准管理水平。巩固“精康融合”三年专项行动成果,扎实开展提升行动,推进“渝康家园”提质赋能增效、增强江津品牌辨识度,推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长效开展。贯彻落实《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和市民政局出台的具体收治管理办法,抓好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管理。贯彻落实《关于做好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统筹开展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体系建设。加强康复辅助器具推广应用,促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五、强化社会事务管理,持续提升专项事务管理服务水平
20.加强婚姻登记服务改革创新。贯彻落实《婚姻登记条例》,严格规范登记程序,稳妥推进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持续推进婚姻登记场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婚姻登记服务质效。宣传并落实“结婚落户一件事”办事流程,提升政务服务联办实效。深化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加强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婚俗改革宣传,依托结婚登记户外颁证点,举办集体颁证活动,引导树立正确的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强化部门间协同配合,加强婚介服务机构日常监管。
21.推动殡葬事业改革发展。深入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条例》和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殡葬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配合做好《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重庆市公墓管理办法》《重庆市殡仪馆管理办法》制修订工作,编制出台《重庆市江津区殡葬设施专项规划(2025—2035年)》。推动实施《规范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管理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加快推进江津殡仪馆、回归堂治丧中心回购工作,统筹推进城镇公益性公墓、村级公益性墓地、殡仪服务网点建设。推动火葬区调整划定落地实施,稳步提升火化率。全面落实基本殡葬服务减免、生态安葬奖补等惠民殡葬政策。依托“渝逝有安”数字化应用平台和96000殡葬服务热线,提供“身后事”便民服务和构建殡葬领域整体智治监管场景。扎实开展殡葬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工作,深化殡葬移风易俗。
六、创新社会治理体系,着力推进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
22.加强社会组织培育管理。深化党建统领社会组织工作机制。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建设和负责人任职监管体系,贯彻落实全市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政策,配合做好《重庆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办法》立法调研工作,大力培育科技类社会组织。完善多跨协同的社会组织综合监督管理体系,规范管理评比表彰和“一讲两坛三会”,清理规范社会组织授牌命名活动,推动社会组织数字化管理水平跃升新能级。筑牢社会组织风险防范体系,加强社会组织领域执法,常态化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持续打击非法社会组织,筑牢意识形态安全防线。
23. 促进和规范慈善事业发展。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坚持促进和规范并重,贯彻落实《推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及《重大突发事件慈善力量动员应急预案》,制定规范慈善活动系列文件。加强慈善组织党的建设,提升慈善组织党建工作水平。指导区慈善会修改章程,拓展慈善服务范围,构建区、街道(镇)、村(社区)三级慈善服务网格。大力推进社区慈善改革,推进社区慈善基金设立和社区慈善场景打造,健全社区慈善动员参与机制、社区慈善资源对接机制、社区慈善与困难群众帮扶机制。推进“渝悦慈善”系统运用;依托“渝悦救助通”提升“慈善+救助”服务质效;指导支持慈善组织依法开展和参与互联网募捐。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办案力度。深化专项整治成果,完善部门综合监管机制,开展财务专项检查。大力推进慈善文化“五进”活动,持续开展“中华慈善日”“重庆慈善周”主题宣传活动,推进慈善跨界融合,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加强福彩销售规范化管理,加强市场现场营销,扩大公益品牌宣传力度,加强自有宣传阵地建设和管理。持续推进阳光福彩、责任福彩、诚信福彩建设。
24.加强行政区划和界线管理。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及市民政局部署,完成乡镇行政区域勘界数据归集及归档工作,更新编制乡镇行政区划图。稳慎开展行政区划变更调整(珞璜镇政府驻地搬迁调整)工作,确保必要可行、科学合理、依法依规。加强行政区划历史文化研究阐释、宣传弘扬、保护传承,配合市民政局开展编纂重庆行政区划沿革,完善江津区行政区划历史沿革数据库。配合市民政局完成省界渝黔线第五轮联合检查,完成2026年巴南江津线、大渡口江津线的县级界线联检。持续深化平安边界建设,依法管界治界,维护边界地区社会稳定。
25.提升地名公共服务质效。实施城市更新三年行动计划,提升地名命名规范率、地名标志设置率,加强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命名设标,配合规范基础设施项目名称。深入推进“乡村著名行动”,力争2026年乡村地名命名全覆盖,打造“地名+”品牌,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加强地名文化宣传保护,指导各镇街建设具有区划界线地名元素的乡情馆、村史馆等宣传阵地;申报第四批市级历史地名保护名录,开展消失地名研究保护,收集江津地名文化,开展江津特色地名宣传,加强地名公共服务管理。
七、加强组织保障,不断夯实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基础
26.深化民政领域改革。主动加强向上衔接汇报,积极争取市民政局支持和工作指导,力争有全国性项目、试点落户江津。加强经验推广和宣传引导,全力打造江津民政领域标志性成果,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
27.强化数字民政建设。按照市民政局安排部署,聚焦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核心业务,推动已建应用深度融入基层智治业务流程,提升使用活跃度和协同效能。对标数字重庆建设要求,开展新一轮核心业务梳理,补齐数字化短板。实施民政干部数字化能力提升计划,重点加强基层培训。
28.推进法规制度建设。扎实开展法规制度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推进2026年法规制度建设年工作。全面推行“执法+监督”数字应用系统,加强对执法工作的指导。抓好“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谋划出台我区“十五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推进以标准化规范管理服务、保障政策落实。深化政策理论研究工作,推动民政业务与民政文化深度融合,打造具有江津民政辨识度的文化品牌。会同组织和社会工作部门推进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
29.牢筑安全稳定防线。坚持除险固安工作导向,聚焦平安江津建设目标,统筹民政事业发展与安全保障,努力保障民政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强化工作协同,突出机构安全,紧盯隐患排查、教育培训、应急演练等关键环节,着力提升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实效。扎实推进民政信访工作法治化,坚持以法治手段解决信访问题,推动民政领域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有效化解,服务保障全市社会治理现代化。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完善舆情快速响应和协同处置机制,线上线下稳妥应对处置,筑牢民政领域舆情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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