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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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福利政策问答

发布日期:2026-04-17 16:09:23

一、孤儿

(一)江津区孤儿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具有江津户籍;

2.父母双亡或失踪,且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已满18周岁,在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育部门核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大专、本科就读的孤儿;

3.已被依法收养的重庆市户籍病残孤儿。

(二)补贴标准是多少?

1.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2000元/人月;

2.分散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1651元/人月

(三)江津区孤儿的申报时需准备哪些材料?

孤儿基本生活费申报材料

1.公安机关出具的孤儿父母死亡户口本销户页或证明,或医院出具的父母死亡证明,或殡仪馆出具的父母死亡火化证原件,或人民法院出具的父母宣告死亡或失踪法律文书原件;

2.孤儿邮政储蓄银行的存折本复印件;

3.孤儿2寸相片两张;

4.年满18周岁,在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孤儿,另需提交就读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原件;

5.年满18周岁,就读于教育部门核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大专、本科的孤儿,另需提供录取通知书、在校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病残孤儿基本生活费申报材料

1. 《重庆市被收养病残孤儿基本生活费申请审批表》;

2. 《收养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收养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被收养病残孤儿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 被收养病残孤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由重庆市残疾等级评定机构、二级以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

(四)申报审批流程有哪些?

1.由孤儿监护人带齐申报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

2.当地镇(街)民政办进行审核;

3.区民政局审批。

二、孤儿福彩助学金

(一)符合申请孤儿福彩助学金的条件有哪些?

1.年满18周岁前被认定为孤儿身份;

2.未被收养;

3.年满18周岁后(包含病残孤儿被收养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连续就读的全日制在校生,以及普通高校中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连续就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补贴标准是多少?

每人每学年1万元

(三)申报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应届学生提供录取通知书,非应届学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最新学年学籍证明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被收养的残疾孤儿还应提供《收养登记证》、残疾证明。

(四)申报审批流程有哪些?

1.社会散居孤儿携带相关材料向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书面助学申请;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孤儿年满18周岁后符合资助条件的,应由儿童福利机构协助其本人向所在儿童福利机构主管民政部门提出申请。

2.区民政局审批。

三、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

(一)江津区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具有江津户籍;

2.在18周岁以下受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已满18周岁、仍在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儿童。

(二)补贴标准是多少?

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1651元/月

(三)申报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国家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医学证明(HIV抗体确症检测报告单,抗体检测呈阳性)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户籍所在地的区县疾病控制部门提供的证明;

2.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及其监护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3.儿童免冠1寸照片(1张);

4.年满18周岁、仍在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儿童,需提交就读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

5.儿童邮政储蓄银行的存折本复印件。

(四)申报审批流程有哪些?

由受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的监护人带齐申报材料到区民政局养老服务与儿童福利科进行申报办理。

四、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一)江津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具有江津户籍;

2.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的;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已满18周岁、仍在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学生。

(二)补贴标准是多少?

1.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1651元/月;

2.对同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含照料护理补贴)或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且未达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补贴标准的,进行补差发放。

(三)申报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申请儿童户口本原件;

2.儿童监护人身份证原件;

3.申请儿童父母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以及死亡、失踪情形的证明材料;

4.已满18周岁、仍在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儿童,需提交就读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

5.儿童邮政储蓄银行的存折本复印件。

(四)申报审批流程有哪些?

1.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监护人或受监护人委托的近亲属向儿童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2.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作出查验结论后对符合条件的儿童,连同申报材料一并报区民政局审批。

五、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福彩助学金

(一)符合申请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福彩助学金的条件有哪些?

1.已被认定为我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身份;

2.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中等职业及以上学校就读的中专(中职)、大专(高职)、本科学生。

(二)补贴标准是多少?

每人每学年8000元

(三)申报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重庆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福彩圆梦·助学成长” 项目申请书

2.重庆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福彩圆梦·助学成长” 项目资助审批表(散居)

3.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邮政储蓄银行的存折本复印件;

4.在读证明原件。

(四)申报审批流程有哪些?

1.社会散居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携带相关材料向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书面助学申请;

2.区民政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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