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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文明治丧示范区内或示范区外按规定治丧有没有什么优惠政策?

发布日期:2025-01-21 14:19:23

目前,我区实行的殡葬惠民政策有三个:

一是困难群众节地生态安葬补贴政策。对区内在册的孤儿、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人员和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死亡后实行火葬的其骨灰(属土葬改革区的死亡后其遗体)在本市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公墓选择节地生态安葬的每位补贴对象可享受节地生态安葬财政补贴3000元。

二是困难群众基本丧葬补助政策。对区内在册的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死亡火化后,针对以下五项基本服务项目在1500元以内进行补助:1.普通殡葬专用车遗体接运费;2.三天内普通冷藏(冻)柜遗体存放费;3.遗体接运专用尸袋费;4.普通火化设备遗体火化费;5.一个价值200元以内的骨灰盒。以上费用总额在1500元限额以内的,按实际发生额免收费;超出1500元限额的,其超出部分由丧事承办人自行承担。

三是首次遗体运输费减免政策。在全区范围内,对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对象减免首次遗体运输费:1.逝者实行火葬;2.遗体接运地在内,并由内合法殡葬服务机构接运3.通过96000殡葬服务热线转接成功办理遗体接运;4.使用普通殡仪车接运遗体。逝者已享受基本丧葬服务费减免政策的不予减免(城乡低保、城镇“三无”、农村五保、生活困难的重点优抚等对象)。提供遗体运输服务的殡葬服务机构直接为服务对象办理,遗体运输费在230元以内据实减免此项费用,超出230元限额的,其超出部分由服务对象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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