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5-22 17:06:39 大 中 小
中共、无党派界别委员活动小组 ,农业界别委员活动小组 ,刘伟、曹伟委员:
贵界别和刘伟、曹伟委员提出的《关于构建新形势下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推动居家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养老机构普法工作的建议》《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关于构建一体多元新型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议 》《关于大力发展银发经济的建议》(第375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江津地处成渝双城经济圈核心区,是人口大区、产业大区、经济大区,是全国最大、重庆唯一的“长寿之乡”。全区幅员面积3218平方公里,截止4月,全区户籍人口144.2万人,60周岁及以上人口41.14万人,百岁老人184人。全区现有老年协会86个,各类养老服务场所399个。305包括30个镇(街)养老服务中心、104个社区养老服务站、147个村级互助养老点,24个社区老年食堂。94其中公办养老机构41家,包括敬老院38家(其中有21家公建民营),2家医养结合,1家福利院。社会办养老机构53个。
一、关于中共、无党派界别委员活动小组、农业界别委员活动小组 、曹伟委员提出的“结合实际抓规划优布局,探索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模式、建立社区养老数字平台,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精准招商,培育银发经济企业,推动协会发展”的建议
目前,我区已建成30个镇(街)养老服务中心、104个社区养老服务站、147个村级互助养老点,基本形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充分发展”的养老服务体系。为辖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文化娱乐、家政服务、托养护理、短期托养、长期照护、家庭照护培训、老年人能力评估等一站式养老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各界别和委员的建议,重点做好规划布局,数字养老,推动协会发展等工作。15有序试点,稳妥推进,拟于今年在几江街道,圣泉街道、先锋镇等镇街建设“一老一小示范点”,探索农村养老服务工作,补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短板。二是加强数字养老。一方面,依托“渝悦养老”平台,搭建老年助餐、养老服务模块,促进养老服务资源整合与共享,丰富老年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选择。另一方面,依托民政部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能力提升行动,试点建设区级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平台以及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考核平台。三是持续做好招商工作。目前已经有中州森顿集团、云重庆悦享健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来津洽谈。四是做好老年协会为老服务工作。2024年安排福彩公益金8万元支持4个基层老年协会实施为老专项服务项目,2个老年协会对社区养老服务站进行运营,2个老年协会开办社区老年食堂。
二、关于中共、无党派界别委员活动小组、农业界别委员活动小组 、曹伟、刘伟委员提出的“做优做精各环节养老服务、提升机构养老水平、丰富居家上门服务、建强养老人才队伍、开展全区养老机构普法工作”的建议
截止4月,全区三星(叶)级以上养老服务机构达14家,位居全市第四,全区养老服务综合质量评估位居全市前三,24家社区老年食堂日均服务老年人2000余人次。全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达800人。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各界别和委员的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提升机构养老服务水平。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推动全区公办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上星率达80%以上。二是提升居家上门服务。在年内,以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提升行动为核心,为特殊困难老年人建设940张家庭养老床位,为1850名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每人不少于30次的居家上门服务。三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拟于今年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5期、机构负责人、安全员、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营养师培训各1期。四是加强普法工作。我们将邀请区检察院对全区养老机构负责人进行普法培训,重点解读针对养老机构内侵犯老年人人身权利问题,最高检向民政部提出第十一号检察建议。
三、关于农业界别委员活动小组 、刘伟委员提出的“推动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社会化运营,加大养老资源和经费投入、鼓励社会资本投身社会化养老行业、加强政府监管”的建议
截止4月,全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共计敬老院38家,已有21家开展公建民营;农村地区社区养老服务站55个,其中民营27家;村级互助养老点147个,民营10家;14个农村社区老年食堂全部为社会化运营。
在经费投入方面,2024年,区民政局对285个城乡养老服务设施运营情况进行评估考核,发放运营补贴110.96万元,为3家养老机构争取到市级建设补贴107.5万元。每年区级留存福利彩票公益金50%以上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用于城乡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补贴、养老示范点建设、适老化改造、敬老院提升改造。
2024年,累计吸引社会资本超1000万元。
在政府监管方面,区政府建立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机制。区民政局充分发挥行业指导作用,构建符合江津区情的《养老领域监督检查事项及标准》,建立“机构自检、镇街日常检查、第三方机构专项检查、区民政局每月抽检,部门季度联合检查”的五级检查机制。去年累计发现整治消防安全、燃气安全、服务安全和质量等各类安全隐患1600余条。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各界别和委员的建议,持续开展城乡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补贴、养老示范点建设、适老化改造、敬老院提升改造工作,鼓励社会资本投身社会化养老行业,同时加强常态化检查,支持引导全区养老服务业规范发展。
此答复函已经辜文伦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区政协提案委。
附件:1.承诺事项列表
2.江津区养老服务业现行政策
重庆市江津区民政局
2025年4月18日
联 系 人:任欣
联系电话:023-47262676
附件1
承诺事项列表
序号 |
承诺事项具体内容 (分项列出) |
承诺落实时间 |
责任单位 |
1 |
加强政府监管,吸引社会投资,做好养老服务队伍人才培训。 |
2025年12月前 |
区民政局 |
附件2
江津区养老服务业现行政策
(一)养老机构建设补贴
1.自有产权:建设新增床位50张以上的,市级财政对其给予每张10000元的建设补贴。
2.租赁产权:(房屋租期5年及以上)建设养老机构新增床位20张以上的,市级财政对其给予每张5000元的建设补贴。
(二)养老机构运营补贴
统筹考虑接收失能老年人数量、养老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和满意度评估等因素,对达到规定要求的社会办养老机构并接收江津区老年人入住的,区财政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给予运营补贴,100张床位(含100)以下机构每年的补贴金额不超过5万元;101至300张(含300)床位机构每年补贴不超过8万元;301张床位以上机构每年补贴不超过10万元,运营补贴每年考核合格后予以拨付。
(三)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村级互助养老点运营补贴
1.对开展运营并考核合格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分类给予补助,500平方米以下的按2000元/月的标准核拨运行补助;501-1000平方米的按3000元/月的标准核拨运行补助;1000平方米以上的按4000元/月的标准核拨运行补助。
2.超过500平方米的社区养老服务站可按规定设置一定数量的托养护理服务床位,并参照享受江津区养老机构运营补贴。
3.村级互助养老点按500元/月的标准核拨运行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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