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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民政函〔2024〕69号关于区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136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4-06-17 16:10:01

税国敏代表

您在区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给予社区老年食堂运营补贴的建议》(第136号)已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了进一步推动老年助餐服务工作健康发展,区民政局对社区老年食堂,依据面积运营效果等因素,每个给予2-5万建设补贴资金从区级福彩公益金中列支。建设补贴用于食堂建设、适老化改造、设施设备购置、门头制度广告制作等。2024年,我区计划建成20个社区老年食堂,让更多老年人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营养、实惠、便捷的用餐体验。

根据民政部关于助餐服务的讲话精神以及市民政局关于老年助餐服务的实施意见,下一步,区民政局将进一步积极、稳妥、有序开展社区老年食堂建设:

一是优化食堂智慧化功能。 计划运用福彩公益金为已经通过验收,且运营效果良好的社区老年食堂配置智能助餐机,通过智能化结算,人脸识别系统,实现刷卡就餐等。强化技术支撑,逐步建立覆盖全区的老年助餐结算系统解决方案,实现老年助餐精细化管理、便利化结算、规范化统计。

二是鼓励社会力量投入。发挥慈善造血功能和志愿服务力量,举办99慈善爱心日等,发挥慈善会作用,通过建立“社区老年食堂”专项慈善项目,线下捐款、网络募捐、平台配捐联动,缓解食堂的资金和人力难题。引导利用市场化手段满足其他老年群体多样化、个性化助餐需求,各老年食堂可根据老年人不同情况分类施策,结合财力状况,对享受助餐服务的老年人给予差异化补贴。老年食堂对老年人有用餐优惠,早餐价格不超过560周岁~70周岁老年人午餐、晚餐不超过15元,70岁以上老人不超过12

三是完善老年人就餐补贴机制。区民政局正在积极与区人社局等相关部门沟通,加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洽谈合作,开发社保卡就餐优惠功能,通过“云闪付”或手机银行开展刷社保卡就餐享受“满十立减”等相应优惠活动。

此答复函已经辜文伦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承诺事项列表

  重庆市江津区民政局

2024年5月27日

(联系人:刘璐;联系电话:47290422)

附件  

承诺事项列表

序号

承诺事项具体内容

(分项列出)

承诺落实时间

责任单位


积极与区人社局等相关部门沟通,加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洽谈合作,推动促进老年人就餐优惠

2024年底

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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