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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科学技术局 关于组织开展江津区2024年度市级引导区县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科学技术普及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09 19:53:04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国科技大会精神、市委六届历次全会精神及全市科技创新大会精神,重点围绕全市“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416”科技创新战略布局和我区“3+3+X”现代产业体系,充分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和政府引导作用,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结合《重庆市级引导区县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渝科局发〔2021〕15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区科技局决定组织申报2024年度重庆市级引导区县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科学技术普及项目),请各有关单位结合自身实际与《江津区科学技术普及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积极开展申报工作。

  附件:1.江津区2024年度科学技术普及项目申报指南        

     2.《重庆市江津区科技计划项目(市级引导资金)立项申请书》

                                                     

                                                  重庆市江津区科学技术局

                                    2024年12月9日


附件1


江津区2024年度科学技术普及项目

申报指南


一、项目内容

围绕公众科普需求、江津产业发展和社会关注热点,组织实施科技活动周等一些具有一定覆盖面、影响力和社会效益的科普交流活动。

二、支持方式

由重庆市级引导区县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

(二)申报项目应是江津区内实施项目,要求符合《江津区2024年度科学技术普及项目申报指南》有关规定。

(三)项目负责人应当是项目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具有相关专业能力,且达到社会信用和科研信用等级的相关要求。

(四)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牵头单位须出具“科研诚信承诺书”,签字签章后作为附件上传,承诺事项纳入科研信用管理。

(五)项目的实施对江津区科学普及工作具有促进或示范作用。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单位提交《重庆市江津区科技计划项目(市级引导资金)立项申请书》(纸质件加盖公章及电子文档),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一份。

(二)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发出后至2024年12月16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三)材料报送

请申报单位在截止日前,将申报材料及电子文档报送至江津区科技局412办公室。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47569102;邮箱:1334014509@qq.com。

五、项目管理

(一)科技传播与普及项目,区科技局按照后补的形式进行补助。科普项目运营单位应按《江津区2024年度科学技术普及项目申报指南》有关要求,于2024年12月16日前提交项目申报书,区科技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目评审。

(二)项目资金应当严格执行国家会计法律法规制度,按规定管理使用资金,开展全过程绩效管理,并自觉接受监督及绩效评价。

(三)项目申报(承担)单位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引导资金的行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等进行处理。

                                                重庆市江津区科学技术局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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