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750069234B/2025-00184 | [ 发文字号 ] | 津教发〔2025〕18号 |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教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4-01 | [ 发布日期 ] | 2025-04-01 |
发布日期: 2025-04-01 16:43:43
区教师进修学院,各学区管理中心,中小学校(含中职):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全面总结展示我区学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成果,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成果征集活动的通知》(渝教基函〔2025〕16号),区教委、区民族宗教委决定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成果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江津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二、活动主题
渝见石榴红,共筑中国梦
三、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5月16日
四、征集内容及对象
(一)论文
1.论文内容
学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有效路径、重点内容、 方式方法、实施策略、教师培养、评价机制等研究;学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创新实践研究;各族青少年交往交流交融研究;民族地区教育高质量发展研究等。
2.论文要求
(1)论文要紧扣主题、观点明确、逻辑严谨、资料详实、语言规范,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和实践价值,字数 5000 字左右。
(2)论文应针对某一个(类)问题或现象进行深入分析,论点鲜明,论据充分,论证思路清晰、方法科学。
(3)论文作者应为教育行政部门、教研科研单位、教师研修机构、各级各类学校干部职工。每篇论文作者不超过 2 名,作者限参与 1 篇论文。
(二)精品课
1.精品课内容
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深化新时代学校民族团结进 步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教民〔2021〕1 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加强学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施意见的通知》(渝教基发〔2023〕25 号)规定的学段教育目标和主要内容,自选教学主题和内容。初中须选择教育部统编《中华民族大团结》教材教学。
2.精品课要求
(1)精品课参照教育部“基础教育精品课”方式录制,以微课形式呈现,包括微课视频、教学设计、学习任务单、课件、作业练习。
(2)精品课应体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特点,教学目标明确,教学过程完整,教学资源充足,摄制技术规范,语言、文字、符号、单位等使用要符合规范。
(3)精品课执教教师应为各级教研机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专兼职教研员、各级各类学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专兼职教师。每节精品课执教教师限1人,指导教师1-2人。
五、其他事宜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学区、各中小学要认真做好本地本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成果征集宣传、动员、评选推荐等工作,积极探索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路径方法。
(二)加强成果审查。对征集成果的原创性和思想性、政治性问题严格把关,避免出现知识性错误。推荐论文须为作者本人原创首发,遵守学术道德规范,重复率超过20%的论文(成果需附查重报告)不得推荐。推荐精品课必须是教师本人教学实践中所积累的典型教学成果,不得冒名顶替,严禁抄袭,引用资料须注明出处和原作者,已经被遴选为市级、部级精品课的不得重复推荐。
(三)明确成果权属。获奖成果版权和使用权归活动主办单 位所有,主办单位对征集成果拥有使用、修改、摄制、发布、汇编等权利,有权在电视、网络或其他媒体无偿使用。获奖作品作者具有署名权。报送征集成果的单位或个人,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集活动的各项规则要求。由版权问题引起的纠纷,主办单位概不负责。
(四)规范材料报送。各学区、中学择优推荐至多2篇论文、1节精品课参加区级评选,2025年5月16日前以学区、中学校为单位,教育行政部门、教科研机构以单位推荐方式自行提交。
提交内容:1.征集成果(成果电子件名称格式为“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单位”),论文、教学设计、学习任务单等需同时提交纸质件。2.《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成果征集汇总表》(Excel形式,命名单位名称+汇总表),同时需提供盖章后的纸质件。所有电子件放一个文件夹(命名单位名称+成果征集)以U盘方式,交基教科216办公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吴强,19923600234,邮箱:1194935008@qq.com。未按规定要求报送或逾期报送的,不予受理。
(五)严格成果评选。区教委、区民族宗教委组织专家评选,分别按论文、精品所交作品总数的10%、20%、30%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对获奖作品作者、指导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并推荐5篇论文、4节精品课参加市级评选。
附件:1.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成果征集汇总表
2.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成果征集要求
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江津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5年3月24日
附件1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成果征集汇总表
报送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一、论文汇总表
序号 |
题目 |
类别 |
作者姓名 |
单位名称(与公章相同)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重复率 |
二、精品课汇总表
序号 |
课题名称 |
教学内容来源 |
类别 |
适用年级 |
执教教师姓名 |
执教教师联系电话 |
执教教师单位名称(与公章相同) |
执教教师电子邮箱 |
指导教师姓名 |
指导教师单位名称(与公章相同) |
注:1.以上表格请完整、准确填写。
2.“类别”栏选填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如社区教育学院等)、教育行政、教育服务(含教研科研单位、教师研修机构等)。
3.“电子邮箱”用于接收电子获奖证书。
附件2
一、论文基本格式
(一)文稿格式
文稿一律采用Word格式,A4纸版式,并按照基本格式排版。
(二)写作顺序
标题,作者姓名、作者单位,摘要,关键词(3~5个),正文,参考文献。
(三)写作规范
1.标题居中,采用三号黑体。
2.作者姓名、单位在标题下方,居中,采用四号楷体。
3.摘要在正文前,不超过300字,采用四号仿宋。全段缩进两个汉字字符距离。前加四号黑体“摘要”字样。摘要主要阐述论文的背景、采用的研究方法、主要的研究结果,研究结论的教育意义等。
4.关键词紧随摘要,3—5个,采用四号仿宋。缩进两个汉字字符距离。前加四号黑体“关键词”字样。
5.正文标题采用四号黑体,正文文字内容均采用四号仿宋,行距28磅,每段缩进两个汉字字符距离。
6.参考文献列于正文后,采用四号仿宋。前加四号黑体“参考文献”字样,单列一行居中。参考文献指在国内外正式公开发表的并且文中确切引用的专著、期刊文章、论文集文章、报纸等,其著录采用顺序编码制,即在引文处按出现的先后次序,用数字加方括号编号,并集中列于文后。同一文献出现多次,则用同一数字标识。
著录格式如下:序号、主要作者、文献题名、文献及载体类型标识专著[M]、期刊文章[J]、报纸文章[N]、论文集[C]、学位论文[D]、报告[R]、析出文献[A]、出版项(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文献页码。
二、精品课制作要求
精品课应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深化新时代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教民〔2021〕1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加强学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基发〔2023〕25号)规定的学段教育目标和主要内容,自选教学主题和内容。初中参加教师应选择《中华民族大团结》教材中的一课教学。一课如有多个课时,需分别制作多个微课,最多不超过3个课时。每课时微课包括微课视频、教学设计、学习任务单、课件、作业练习。
相关模板可从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网址:basic.smartedu.cn))下载。
(一)微课视频
1.微课视频应采用“教师讲解+多媒体大屏”的形式,适当呈现授课教师画面,增强教学的交互性和画面的可视性。
2.单个微课视频时长:小学10—15分钟,中学、大学15—20分钟。
3.微课视频应包含片头,时长5秒,文字信息包括:教材版本、年级、课名、主讲教师等信息。
4.录制环境安静无噪音,光照充足均匀,教师语言规范,声音响亮。
5.视频画面的比例为16:9,大小不超过1G,编码格式H.264/25帧,分辨率1920*1080P,建议码率8Mbps,音频AAC编码、码率128Kbps。
6.鼓励教师对微课视频文件进行后期编制,可根据教学内容要求适当调整屏幕大小,布局美观大方。
(二)课件
1.课件及其嵌入的媒体素材应确保内容清晰无误,界面设计简明、布局合理、重点突出,风格统一。
2.引用地图应使用教材上的地图并标明出处,格式为:地图出自xxx(教材名,出版社,版本,第x页)。
(三)其他文档
1.教学设计、学习任务单等以文本的形式呈现。
2.教学设计应至少包含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和教学过程等。
教学目标符合课程标准要求、学科教学指导意见和教学实际情况。教学内容要充分利用已有的课例研究成果,着重分析本课重点与难点。教学过程包含必要的教学环节,层次清晰,体现多样化教学方式。
3.学习任务单内容应包括学习目标、学习任务、学习准备、学习方式和环节以及配套学习资源推荐(包括教科书相关内容阅读及其他学习资源)等。
4.作业练习应与学习目标相一致,建议设计多样化的作业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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