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750069234B/2024-00211 | [ 发文字号 ] | 津教职成幼〔2024〕48号 |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教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07-19 | [ 发布日期 ] | 2024-07-29 |
发布日期: 2024-07-29 11:48:10
吴西云、胡晨、龚元茂:
你们呈请设立“重庆市江津区橙西艺术培训有限公司”的申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重庆市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和《重庆市非学科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指南(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经资料审查、办学条件实地查勘等,基本符合办学要求。经研究,同意颁发办学许可证。
一、办学机构名称:重庆市江津区橙西艺术培训有限公司
二、办学地址:江津区双福街道南北大道北段435号锐升凤凰城三楼14--24号
三、办学性质:民办
四、举办者:吴西云、胡晨、龚元茂
五、校长:吴西云
六、办学类型: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
七、办学内容:面向中小学生(含3—6岁幼儿)开展播音主持、舞蹈、书法培训
八、民教许可证编码:教民250011670001709号
你单位在取得办学许可证后应立即到登记机关进行登记注册,并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重庆市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依法依规办学。
特此批复。
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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