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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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的年限是否有限制?

发布日期:2025-06-25 12:00:00

资产出租的期限一般为3年,原则上最长不超过5年;出借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超过上述期限的租、借期需求应在报批时提出并说明理由,须经主管部门或区国资委审批后方可适当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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