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38100932030X1/2026-00012 | [ 发文字号 ] | 无 |
| [ 主题分类 ] |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公安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 成文日期 ] | 2026-03-31 | [ 发布日期 ] | 2026-03-31 |
发布日期: 2026-03-31 16:04:33
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关于返还
电信诈骗案件涉案账户冻结资金公告
江津区公安局在办理2025年11月10日杨某被诈骗案中查明,受害人杨某向涉案二级卡账户6214670680007692899(账户名:齐士林,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转款肆万玖仟元。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银监发〔2016〕41号)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银监办发〔2016〕170号),冻结涉案账户中的资金将按比例返还给受害人杨某,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
请该账户相关的受害人、权利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在公告期限内,持合法手续及证明到江津区公安局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侦查大队联系相关事宜,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审核。相关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视为无异议,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置冻结涉案账户内资金。
特此公告。
联系人:孟警官;联系电话:023-47776296
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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