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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2021—2025年)(第二次补充)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5-07-11 16:13: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等相关要求,开展《重庆市“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20212025年)(第二次补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一、规划补充基本情况

2022年重庆市能源局组织编制了《重庆市“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20212025年)》,规划电源结构包括燃煤发电、燃气发电、热电联产、水力发电、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电化学储能和输变电网,重点项目中燃煤发电项目1个,为合川双槐电厂三期机组扩建工程。2024年,为解决万州经开区九龙园入园企业用热需求,重庆市能源局对重庆市“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20212025年)进行第一次补充,将万州经开区九龙园热电联产二期项目补充纳入《重庆市“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20212025年)》。

为缩减“十五五”后期重庆地区电力缺口,提升供电保障能力和电源结构稳定性,重庆市能源局拟对重庆市“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20212025年)进行第二次补充,将重庆能源集团江津2×1000MW煤电项目补充纳入《重庆市“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20212025年)》。

二、规划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单位:重庆市能源局

委托单位: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023-81220412

联系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圣泉街道圣泉路99

邮箱:104355399@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重庆环科源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3-67826599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街道扬子江商务大厦7

Email42818384@qq.com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自本次信息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委托单位或规划环评编制单位,反映与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规划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7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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