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733959972Y/2025-00160 | [ 发文字号 ] | 津发改审〔2025〕121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发展改革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4-22 | [ 发布日期 ] | 2025-05-06 |
发布日期: 2025-05-06 10:10:32
你街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双福街道大溪河珊瑚大道水暖城大桥至双庆路段防洪治理工程可研的函》(双福街道〔2025〕40号)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根据区领导对双福街道办事处、双福工业园发展中心《关于实施双福街道大溪河珊瑚大道水暖城大桥至双庆路段防洪治理工程的请示》(公文办件〔2025〕2474号)签批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双福街道大溪河珊瑚大道水暖城大桥至双庆路段防洪治理工程;
项目代码:2504-500116-04-01-521465。
二、项目法人及工期
项目法人: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办事处;
建设工期:2个月。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选址于江津区双福街道大溪河珊瑚大道水暖城大桥至双庆路,河道清淤长度为3.226km,河道宽8-16m,流域面积约0.048k㎡,累计清淤土方2.3万m³。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16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140.4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9万元,预备费7.62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单位自有资金。
五、其他事项
请你单位接文后,按照本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等开展后续工作,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举债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建设过程中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投资、工期控制到位。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22日
分享文章到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