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

当前位置: 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问答库

江津区中职资助的项目及对象是哪些?

发布日期:2021-12-09 14:31:52

1)减免学费。对在江津区就读具有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2)国家助学金。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全区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

3)国家奖学金。奖励重庆市江津区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学生。

4)住宿费资助。对在江津区就读具有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全国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收住宿费。

5)免教科书费。对在江津区就读具有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农村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人员免收教科书费,补助期限最长不超过2.5年。若学生入学时为农村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人员,在校就读期间所在家庭实现脱贫、退出的,其在校就读期间仍享受免费提供教科书资助政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文章到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主办: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