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3-20 11:36:50 大 中 小
区政府: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有关要求,对照《2022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全面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高度重视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和宣传贯彻工作,多次通过局党委会、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大会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重要精神。2月21日党委会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中关于“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陈敏尔书记在市管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纳入我局本年度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实施方案,8月17日专题学习研讨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10月31日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11月,就《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分时分章分篇开展学习和讨论。
(二)严格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人职责。一是按照《江津区城市管理局关于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通知》要求,党政一把手总牵头总负责,其他班子成员在各自分管领域带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列入年终述职报告,并对局属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推动该项制度的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督查。对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局主要负责人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特别是对重要、复杂行政执法案件均亲自参与讨论和审核。二是重视法治学习,按照《江津区城市管理局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员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工作方案》,有计划的开展年度学法,局领导带头学法、讲法,多次强调要坚持用法治思维研究谋划城市管理领域突出问题。三是依法向各镇街下沉城市管理执法事权后,执法支队坚持对受委托镇街开展月考核、季通报,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支队各负责人亲自组织开展执法调度和教育培训,全面指导镇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三)依法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持续推动行政权力下沉,将直接面向企业、群众的服务事项依法下放;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各镇街需求和承接能力,不搞“一刀切”;坚持实事求是、利企便民的原则,通过精准放权、定向委托的方式,推动行政审批服务向基层延伸。通过优化放权,局机关办件总量由去年同期的738件下降到273件,镇街城市管理行政许可的办件总量由2021年同期的2900余件上升到3853件。二是城市管理窗口切实满足群众不同需求,采取固定延时服务与预约延时服务相结合的方式,着力服务办事企业和群众,今年开展延时服务32件次。
(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成立区城市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分片区主动联系服务企业,形成拥有1个领导小组、5个片区服务小组、多个专项服务小组的“1+5+N”服务体系,密切关注企业生存发展环境,主动助企纾困。一是通过延时服务、精简流程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政务服务质量,联合电、气、讯等公共服务企业打造“一站式”服务窗口,实行一次收件、一次办理。二是主动走进企业送服务,发放城市管理连心服务卡300余张,走访企业并解决问题50余件次,对联系的4家工业企业开展对口服务,引导企业用足、用好、用活政策。三是降低企业用水成本,执行工业企业用水优惠政策,实行“欠费不停供”,对全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设立6个月缓缴期并免收违约金,对部分符合财政补贴条件的,实行“免申即享”。
(五)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全面公开城市管理执法主体基本信息、职能职责、权责清单、相关法律法规等信息。全面公开年度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执法、行政检查等信息。全面公开持证执法人员基本信息。依法公开案件处罚结果和失信企业信息。另公开其他各类信息31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和重大舆情数26条。二是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所有案卷实行归档保存并形成台账,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法制审查制度,2022年共审查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一般程序案件151件,纠错11件。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进一步明确法律依据和审核范围。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畅通公众参与,充分听取专家意见,开展风险评估,积极与各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对接,组织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
(六)开展系列执法专项行动。一是持续开展人行道乱停乱放专项整治,全年累计劝离人行道违停机动车辆9500余台次,短信催离11000余车次,发出违停告知单21000余张,规范违停共享电单车9600余台次,督促运营企业整改29万余台次,约谈企业片区责任人8次。二是扎实推进2022年空气污染预警和“蓝天行动”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加强建筑渣土处置事前事中监管,督促各镇街、平台提前介入、加强指导,督促指导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运输单位落实施工工地出入口路面硬化、配设冲洗设施。三是开展道路扬尘污染治理,与区交通行政执法支队、交巡警支队联合开展货运车辆专项治理行动,全年共检查建筑工地200余家次,检查建筑运输车辆8624台/次,查处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未按照批准的路线清运等违法行为208起,累计罚款65余万元。四是创建(巩固)扬尘控制示范道路,合理规划渣土运输路线,严格落实渣土运输管理要求,同时加强对道路周边建筑工地、露天焚烧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2022年成功创建(巩固)扬尘控制示范道路23条。五是持续开展路平桥安监管执法行动,强化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施工现场监管,全年纠正不规范施工行为1270余处,规范施工围挡119.68万余米;加强“一轴两翼”地区桥隧桥涵设施日常执法监管,全年排查治理桥面护栏、灯杆、井盖及附属设施陈旧破损387件次,及时疏散劝离在桥涵安全区范围内进行露天烧烤、放风筝、钓鱼网鱼等违规行为29件次。六是开展户外广告监管执法行动,清理违规设置的横(条)幅1235处,规范店招店牌796处,拆除违规户外广告339余处,拆除面积3739余平方米。七是扎实开展违法建筑整治,指导各镇街、平台开展违法建筑查处、整治工作,指导违建强拆及各镇街、平台违建整治活动,全区完成治理161252.8平方米,完成治理率106%。八是开展餐厨垃圾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加强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全过程监督检查,2022年累计检查餐饮企业488家,责令限期整改的106家,查处非法收运餐厨垃圾案件6件。九是开展城市供水节水执法监管专项行动,对城镇供水企业营运情况、供水水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督促企业建立健全水质检测制度,确保安全运行,全年查处水质不合格企业8家次,罚款3.2万元。十是深化“生命通道”重点区域整治专项行动,以区城安办名义下发工作通知,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合执法,查处占用、堵塞消防车道及消防救援场地违法行为1224起,罚款9.9万元,新施划消防通道标识6组、标线96米。
(七)全面推进城市综合治理。一是深入开展“城管进社区”活动,搭建执法大队进驻镇街、中队分片联系社区、城管队员进网格的组织架构,在西关社区、大西门社区、长风社区等社区打造“津管家”试点,扩大宣传法律法规及惠民政策,组织社区群众协商讨论,共同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二是全力推进城市综合治理“马路办公”,建立领导一线办公、区级部门、镇街(平台)、村(社区)分级履职的工作机制,通过现场整改、线上交办、专题推进、督察落实等模式开展具体工作,今年全区累计开展城市综合管理“马路办公”巡查5627次,出动18264人次,发现并整改各类问题23200余个。
(八)加强城市管理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员思想教育,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二是组建执法培训讲师团,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在局系统及各镇街大队进行集中授课32次,开展智慧执法系统实操培训3次,全年累计培训约380余人次。三是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肃城市管理执法纪律,制定2022年督察检查方案,以季度为周期,由支队领导带队分片区对全区各镇街大队全覆盖实督实导,全年共开展执法巡查督查48次,累计督查4028人次。四是继续深入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持续正风肃纪。
(九)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一是坚持系统内学好法、用好法,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建立党委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制度,定期组织学习党内法规和,多次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学习城市管理现行法律法规和行政执法文明规范,组织行政执法培训和执法案卷评查。认真组织开展在编人员法治理论知识学习和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到100%。二是开展好社会面普法宣传,成功举办2022年“3.19城市管理服务主题日”宣传活动,局领导现场办公,面对面受理市民提出的热点难点问题。“三月法治宣传月”活动期间,制作城市管理宣传手册5000份,免费发放给市民群众。大力推广12348法网平台应用,全系统两百余人完成关注、注册。
(十)建设运用智慧执法系统。一是建成“网上执法办案系统”,执法文书格式化自动生成,实现案件审批、证据管理、文书制作、罚款缴纳全流程网上办理,实现执法全过程实时监管,目前通过执法系统办理各类执法案件450余件。二是对符合免罚情形的当事人,推行网上答题或在线观看视频等方式,对其进行宣传教育,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践行柔性执法,今年办理此类案件约5500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关措施还需完善。多部门协作还需加强,跨部门、跨领域的沟通协作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城市管理执法方式方法相对单一。非强制性行政手段运用还不够充分,大数据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的探索还需要进一步深入,城市管理执法风险防控机制还需要健全完善。
(三)城市管理执法机制体制不顺。镇街大队执法人员未按编到位现象较明显,人员调动频繁,给城市管理执法、普法工作造成一定困难。
三、2023年工作打算
2023年,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做以下几点打算:
(一)持续深化“大城三管”。一是“大城细管”,持续推进道路平整专项行动,加大公共停车设施供给,加快推进城镇供水建设和改造,加强长江水域清漂,推进公厕提质增量;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管理领域突出问题和关键小事,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和“城管进社区”活动。二是“大城众管”,充分发挥城市综合管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能,进一步健全完善城市管理工作体系和考核体系;继续深化城市综合管理巡查,上街找问题、现场解决问题。三是“大城智管”,持续推进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一体化建设,逐步建成市政设施、市容环卫、园林绿化、供水节水、城市管理执法五大业务应用系统。
(二)进一步深化“放管服”。进一步优化城市管理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环节和时限,不断精简材料、压缩时限。全面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全面公开公示政务信息和办理流程,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依法深化“放管服”改革,科学下放城市管理行政许可审批权,进一步完善体制、创新服务,不断提高全区城市管理能力和水平。
(三)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积极探索城市管理机制体制改革,分步实现江津城区全域城市管理一体化。统筹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着力提升规、建、管水平,推动城市管理升级。推进城乡供水资源整合,提升营商环境用水要素保障水平。持续推进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镇街大队干部的考核管理,统筹职级晋升,打通交流渠道。
(四)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教育。继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长江保护法》、新修订《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和城市管理领域新修订的《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重庆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重庆市公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对内提升全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水平,对外做好社会面普法宣教,切实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四、意见和建议
(一)划清管理职责和执法责任。我区城市管理体制机制运行中,“事后执法”的现象较为凸显,部分行业部门弱化了其事前、事中管理作用,将行政管理任务推向执法终端,从而产生“以罚代管”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是管理职责划分不明,长期存在“执法部门兜底”思想。建议出台关于综合执法与业务部门、综合执法与其他执法机构划清责任边界的规范性文件,明确综合行政执法和业务部门及其他执法机构的职责关系。
(二)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和属地化管理,继续在城市管理及其他有较多职能交叉的领域推进跨部门联合执法,以此推动城市管理等领域综合性地方立法。
重庆市江津区城市管理局
2023年2月27日
(联系人:孔羽佳,联系电话:15178738418)
(此页无正文)
重庆市江津区城市管理局办公室 2023年2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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