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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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MB0820594J/2025-0000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5-08-21 [ 发布日期 ] 2025-08-21

重庆市江津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 2025-08-21 15:52:21

一、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我局为20245月挂牌成立的区政府正处级工作部门。负责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宣传贯彻,相关政策、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的执行;协调全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推进区级信息系统整合接入“数字重庆”云平台;负责全区数据资源建设、管理;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统筹推进数字重庆、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推进全区数字化应用工作和大数据应用发展;承担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应急、安全、环保、稳定等相关工作。

(二)单位构成

我局内设3个职能科室,分别是综合科、数据资源管理科、数据应用发展科;下设1正科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重庆市江津区数据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 收入支出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519.08万元,支出总计519.08万元。

2. 收入情况2024年度未编制年初预算,预算收入为单位成立后通过预算追加和调剂取得,年度收入合计519.08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3. 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519.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71万元,占比23.06%;项目支出399.37万元占比76.94%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19.08万元,支出总计519.0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19.08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9.08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9.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6.1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费。公用经费33.5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17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17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17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人均接待费10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

2024年度会议费支出1.66万元,培训费支出1.57万元,差旅费支出1.73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24万元,主要为办公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1231日,本部门无车辆,无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9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4.4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9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4.43%。主要用于采购日常办公所需电脑、打(复)印机、会议系统设备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部门整体和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4项,涉及资金399.37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 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4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重庆市江津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整体自评

自评

总分

(分)

100.00

项目主管

部门

重庆市江津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

财政归口科室

产业发展科

项目

联系人

李强

联系电话

023-47567678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总金额

年初

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

得分

(分)

0.00

519.08

519.08

100

10.00

10.00

其中:

财政拨款

0.00

519.08

519.08

100

10.00

10.00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高标准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全区各单位政务信息系统(涉密和视频监控除外)全部依托政务云部署,实现市-区-镇(街)-社区-网格五级视联网互联互通;

2、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高质量开展数据归集、数据治理工作,健全数据采集汇集、更新维护、使用审批等工作机制;

3、协调推进全区政务数字化运维项目管理,规范和强化资金使用,降本增效;

4、推进全区数字化应用工作和大数据应用发展,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

5、加快推进数字重庆建设,形成更多具有江津辨识度的实用实战标志性成果,为重庆打造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示范区贡献江津力量。

1、完成区级视联网平台建设和全区35个区级部门、30个镇街共65个视联网点位建设,已安装应急、消防、水利等33个区级重点部门、30个镇街视联网点位,实现市-区-镇街三级互联互通。完成4G、5G基站建设年度任务,基本实现4G信号全覆盖,城镇建成区及部分重点区域5G信号全覆盖,各行政村5G“点亮”率达100%。

2、率先完成非涉密存量应用系统数据全量接入,累计归集公共数据4941类2.19亿条,数据治理合格率由60%提升至99%,数据归集量、治理合格率长期处于全市前列

3、制定印发《江津区政务数字化应用管理实施细则》有效对应用实施管理,开展项目评审11个。

4、全力推进核心业务梳理和在线编目,梳理核心业务324项,业务事项1.2万项,查找问题433项,形成改革措施116条。

5、首个低空经济数据交易专区落户江津。架高质量数据产品31件,成功交易商品2件。自主谋划的“医保全民参保一件事”纳入作为“一地创新·全市共享”典型应用推广,41个区县已实际使用“参保登记”业务模块。累计谋划“一件事”应用45个,已编制三张清单并推进全部或部分程序性审查的应用共有9个,其中数字法治组4个、数字社会组3个、数字政务组2个,进入区县应用“一本账”并上架运行的特色应用3个。

绩绩效指标

指标

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指标

全年

完成值

偏离度(%)

得分

系数

(%)

指标

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说明

上架运行特色应用数

3

3

0

100

10

10


视联网点位建设数

65

65

0

100

10

10


数字重庆建设业务骨干培训量

人次

400

420

5

100

10

10


部门预决算公开情况

-

定性

以内容完整性、细化程度、及时性及真实性进行综合评价。

-

0

100

10

10

我局于24年5月成立,未编制年初预算及公开,决算将根据统一安排进行公开。

上架数据产品量

30

31

3.33

100

10

10


数据治理合格率

%

95

99

4.21

100

10

10


政务数字化项目项目评审覆盖率

%

100

100

0

100

10

10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

92

2.22

100

10

10


“三公”经费控制情况

万元

0.2

0.17

15

100

5

5


采用保障金方式的政府采购占比情况

-

定性

占比小于等于10%为基本完成,大于10%的为未完成,无保证金采购的为全部完成。

0

0

100

5

5


聘用人员控制情况

0

0

0

100

10

10
















2024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推进数字重庆建设工作经费

自评

总分

(分)

100.00

项目主管

部门

重庆市江津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

财政归口科室

产业发展科

项目

联系人

李强

联系电话

023-47567678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总金额

年初

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

得分

(分)

0.00

60.47

60.47

100

10.00

10.00

其中:

财政拨款

0.00

60.47

60.47

100

10.00

10.00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承接部署好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开展应用、数据、感知、组件、云网资源等编目工作。面向“数字党建、数字政务、数字经济、数字法治、数字社会、数字文化”6大应用领域构建区级专题库。完成区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建设,依托全市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实现对公共安全、群体性事件、生产事故、重大舆情等应急突发事件高效处置。全面推广应用“渝快政”,持续做好管理工作。完成相关会议、培训事务,切实提升全区数字化思维、知识、技能。

全面有序推进我区数字重庆建设各项工作开展,全力承接部署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数据归集4500余中,治理合格率95%以上,多次组织全区业务骨干专题培训约420人次,全区71家部门开展核心业务梳理2轮,全力上架区县特殊应用3个,其中典型应用1个。治理中心已挂牌成立并有序运行开展工作。

绩效指标

指标

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指标

全年

完成值

偏离度(%)

得分

系数

(%)

指标

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说明

参与数字重庆建设业务骨干培训人数

人次

400

420

5

100

10

10


核心业务梳理覆盖率

%

90

95

5.56

100

10

10


上架典型应用数

1

1

0

100

20

20


数据归集种类

4000

4500

12.5

100

20

20


公共服务事项线上办理率

%

60

65

8.33

100

10

10


区级相关部门自建系统数据资源归集率

%

80

82

2.5

100

10

10


“渝快政”用户满意度

%

90

95

5.56

100

10

10
















  1. 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无此事项。

  1. 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单位无此事项。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此事项。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四)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强  联系电话:023-47567678

附件下载:

区大数据发展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doc
区大数据发展局2024年度决算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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