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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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MB0820594J/2025-0000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5-08-21 [ 发布日期 ] 2025-08-21

重庆市江津区数据服务中心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 2025-08-21 15:42:15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统筹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数据采集、存储、登记、共享、开放等工作,全区大数据平台建设、系统运营和推进全区“智慧城市”、“智慧政务”工作,协助推动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及合法有效利用,数字化发展相关数据统计分析应用,参与数字化发展相关政策研究以及产业发展规划编制等,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及以大数据产业为重点的信息产业提供信息和技术服务。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江津区数据服务中心于20246月经区委编办批准设立,为重庆市江津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所属全额拨款予以财政保障的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无内设科室。

二、单位决算情况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1. 收入支出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26.62万元,支出总计26.62万元。

2. 收入情况2024年未编制年初预算,预算收入为单位成立后通过预算追加和调剂取得,年度收入合计26.62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3. 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26.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62万元,占比1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比0%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6.62万元,支出总计26.6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收支总体情况

1. 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62万元。

2. 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62万元。

3. 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4. 比较情况。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0.14万元,占比0.53%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6万元,占比14.88%

3)卫生健康支出1.10万元,占比4.13%

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0.11万元,占比75.54%

5)住房保障支出1.31万元,占比4.92%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2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费。公用经费4.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会议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

2024年度会议费支出0.61万元,培训费支出0.14万元,差旅费支出0.61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本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1231日,本单位无车辆,无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无此事项。

(二)绩效自评结果

1. 绩效目标自评表

本单位无此事项。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无此事项。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单位无此事项。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此事项。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四)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强     联系电话:023-47567678

附件下载:

江津区数据服务中心2024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说明.doc
区数据服务中心2024年度决算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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