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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渝两地签署司法协作协议 共护长江生态环境
发布日期: 2021-04-08 18:54:29

环境资源司法协作巡回法庭揭牌 记者 阮瑞雪 摄

47日,川渝司法协作生态保护基地框架协议签署暨川渝环境资源司法协作(江津)巡回法庭揭牌仪式在石蟆镇举行。川渝两地将以此次签订司法协作框架协议为契机,构建起川渝两地生态环境保护长效协作机制,共护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绿色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签署司法协作协议 记者 阮瑞雪 摄

当天,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江津区人民法院、合江县人民法院、石蟆镇人民政府共同签署《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川渝司法协作生态保护基地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议定,四法院与石蟆镇将围绕建立川渝司法协作生态保护基地、建立川渝环境资源司法协作巡回法庭、建立跨区域环资案件调研交流机制、建立“司法+行政”生态环境保护机制、开展流域性生态环境修复、建立联合宣传机制等六方面展开合作,加强长江上游川渝段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实现共商共建共治。

开展座谈 记者 阮瑞雪 摄

签署仪式结束后,四法院与石蟆镇围绕本次司法协作的基本原则、目标任务、重点内容、组织方式等进行了深入交流,为川渝环境资源司法协作(江津)巡回法庭揭牌,实地走访石蟆镇中坝岛。

据悉,此次挂牌的川渝环境资源司法协作(江津)巡回法庭依托区法院第五法庭建立,属川渝地区首个,挂牌成立后将开展跨区域环境资源案件巡回审判,展示成渝两地环境资源审判成果以及环境资源司法协作典型案事例等。此外,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川渝司法协作生态保护基地选址中坝岛,目前正全力筹建中,预计5月建成并对外开放。

市五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田忠曼,区法院院长曹天明出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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