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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珞璜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023年公司债券投标邀请书
发布日期: 2023-01-30 15:26:56

重庆市江津区珞璜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对重庆市江津区珞璜开发建设有限公司2023年公司债券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实行采购,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备注

重庆市江津区珞璜开发建设有限公司2023年公司债券采购

本项目承销费率最高限价为0.25%/年

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须具有经中国证监会监管部门批准的有效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及证券承销资格。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自2023年 1月30日起在江津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jiangjin.gov.cn/zwxx_180/bmjz/)上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询价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本次磋商不需要报名,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内直接递交文件。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内,现场提交文件,现场报名签到。

(三)磋商文件公告期限:2023年1月30日至2023年2 月 3日。

(四)投标地点:江津区珞璜工业园珞城大厦19楼1会议室(江津区珞璜工业园园区大道99号)

(五)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3年2月9日14:00 ——14:30(北京时间)

(六)开标时间:2023年2月9日14:30(北京时间)

(七)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五、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超过规定时间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投标文件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四)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身应对考察中获取的现场资料负责。不管投标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之前已踏勘过现场,对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

(五)投标人自行承担参加本项目的全部费用,责任和风险。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市江津区珞璜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老师

电  话:19923095531

地  址:重庆市江津区珞璜工业园园区大道199号(原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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