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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江津区永兴镇人民政府关于抽取结算评审单位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1-04-12 10:49:43

江津区永兴镇黄庄村落人居环境示范点公共区域改造工程已达到结算评审条件,采取报名抽取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特邀请报名抽取。

一、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一)发包人:江津区永兴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名称:江津区永兴镇黄庄村落人居环境示范点公共区域改造工程结算评审

(三)结算评审范围:永兴镇李家湾黄树贵等6户农户部分、公共区域人居环境整治及新增部分,送审金额约87.848752万元,三部分分别单独出具结算评审报告。

二、工期:25日历天(以签订合同之日起算)

三、结算方式:

(一)评审咨询费由基本收费和审减效益费两部分组成,基本收费按审定金额的0.4%49%(审定金额×0.4%×0.49)结算,审减效益费按审减金额的3.5%结算,评审咨询费不足3000元按3000元计算。

(二)按照区财政局相关要求,若被区财政局抽中复审,结算复审审减率超过2-5%(不含)的,扣减评审咨询费的50%;结算评审误差率在5%(含)以上的,不支付评审咨询费

四、评审咨询费付款方式:完成结算评审并出具书面报告后,分别在当年的1230日和次年的630日以前支付,若被区财政局组织复审,待复审后支付。

五、报名抽取时间安排

(一)报名递交标书开始时间:2021415940分(北京时间)。

(二)报名递交标书截止时间:2021415100分(北京时间)。

(三)抽取时间:20214151010分(北京时间)。

(四)地点:江津区永兴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

六、中标单位确定办法

(一)采取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即在满足抽取条件下3家预选承包商,按抽取顺序确定中选候选人排名名单,即第一个被抽中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确定二、三名中标候选人;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可顺延为成交供应商。

(二)若只有一家预选承包商符合条件参与抽取的,直接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三)抽取结果在江津区政府或永兴镇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确定中标单位。

(四)中标单位在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凭中标单位书面介绍到发包单位领取中标书。领取中标书后5个工作日签订施工合同,逾期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七、比选人须知

(一)竞选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竞选人提供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

(三)投标人必须是江津区财政局(评审中心)备选承包商信息库(工程造价或造价咨询类)中的单位。

(四)投标文件组成: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2.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3. 投标单位属于江津区财政局(评审中心)备选承包商信息库(工程造价或造价咨询类)中名单的相关有效证明。

(五)投标资料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六)投标文件组成内容不完整的,按无效标处理。

八、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市江津区永兴镇人民政府(项目业主)

地址:重庆市江津区永兴镇大圆洞街260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1301835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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