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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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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废止江津区建立和完善建筑企业

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江津府办发〔2022〕7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自即日起,《江津区建立和完善建筑企业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实施办法(试行)》(江津府办发〔2021〕122号)予以废止。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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