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废止江津区建立和完善建筑企业
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江津府办发〔2022〕7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自即日起,《江津区建立和完善建筑企业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实施办法(试行)》(江津府办发〔2021〕122号)予以废止。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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