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给予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的通知
江津府办发〔2014〕9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给予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的通知》(渝府办发〔2014〕75号)精神,结合我区各义务教育学校地域分布、经济发展状况、交通条件等情况,为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增强乡村教师岗位吸引力,经区政府同意,现就给予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助范围和对象
我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所在地以外的村小及教学点的在编在岗教职工,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到补助范围学校连续工作一学期及以上的交流教师、支教人员,以及纳入补助范围学校中因公外出学习培训(1年内)的在编教职工属于补助对象。
下列人员不享受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
(一)在编不在岗、离退休等人员;
(二)上年度年度考核结果不称职的在编在岗教职工;
(三)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处分期间不享受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
(四)其他情形规定不得享受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的人员。
二、补助标准
根据我区实际,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划分为四类。一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200元,二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250元,三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350元,四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500元(具体类别及学校见附件1)。
三、执行时间
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四、补助办法
(一)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是针对工作岗位的补助,教师在岗时享有,离岗(包括退休)后自然取消。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不作为计算退休费的基数。
(二)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实行实名制管理,各单位要建立补助人员台账(见附件2),按月将岗位生活补助直接发放到教师个人。全年按12个月计发。
(三)按照《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教民〔2012〕6号)规定,选派到“三区”的支教教师执行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时,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不得重复享受。
(四)各单位学期初在教职工大会宣布符合补助条件的乡村教师名单及标准,在本校内显著位置将补助名单进行不少于一周时间的公示。公示期后有新增补助人员的需报批后才能享受补助(报批表册见附件3)。会议记录及公示名单上交区财政局、区教委备案,将公示地点及名单拍摄照片留校备查,严禁虚报、冒领、套取补助资金的行为。每年3月、9月区教委将在《江津教育网》开辟专栏,按学期对补助名单进行公示,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受理投诉,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五、经费保障
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坚持“区县实施,市级补助”的原则,我区所需资金由区财政统筹落实。
六、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站在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高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这件好事办好、办实。
(二)各单位要切实加强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政策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宣传政策,加强舆论引导,使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政策家喻户晓,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农村教育、关心农村教师的良好氛围。
(三)各单位认真落实受补助人员,确保人员不重不漏,自觉接受监督,真正把岗位生活补助发放到每一位符合条件的教职工手中。对在确认和发放工作上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对有关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作严肃处理。
(四)各单位要及时研究和妥善处理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要站在全区教育高度,做好思想引导和政策解释工作,确保该项工作平稳有序实施。
附件:1.江津区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类别划分
2.江津区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台账
3.江津区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审批表
附件1
江津区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类别划分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给予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的通知》(渝府办发〔2014〕75号)精神,结合我区各义务教育学校地域分布、经济发展状况、交通条件等情况,将我区补助范围划为四类地区(今后随着经济发展、交通条件改善、学校撤并等情况,对补助范围所属地区类别将作适当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类:几江街道、鼎山街道、德感街道、双福新区、支坪镇、珞璜镇
享受补助的学校有:五举小学、高牙小学、德感小学目光村小、德感小学石稻村小、德感小学二沱村小、长冲小学、和艾小学、圣泉学校、圣泉学校荷花村小、临峰小学、享堂小学、津福小学、真武小学、白溪小学、顺江小学、和平小学、马宗小学、珞璜小学玉观村小、珞璜小学石屋村小、珞璜小学七龙星村小。
第二类:除第一、三、四类以外的其余镇街
享受补助的学校有:碑槽小学、金刚小学、山王店小学、吴市学校、梯子小学、现龙小学、石门小学金龙村小、永安小学旺隆村小、朱杨小学宝山村小、永安小学、板桥小学、石蟆小学九文村小、石蟆小学黄桥村小、石蟆小学朝上村小、羊石学校、羊石学校中坝村小、羊石学校长河村小、羊石学校丛新村小、仙鱼小学、仙鱼小学龙门庄村小、二溪小学、二溪小学望江村小、稿子小学、杨柳小学、杨柳小学六贡村小、石坝街小学高屋教学点、双槐树小学校几子村小、双槐树小学校汤坪村小、双槐树小学校窄口村小、双槐树小学银河村小、聚奎小学、三口小学、三口小学三口垭村小、三口小学胜果村小、河口小学、河口小学官道村小、高占小学、高占小学芳阴村小、滩盘小学、梁家小学、梁家小学五台村小、梁家小学新店村小、梁家小学农庆村小、罗坝学校、罗坝学校丰农村小、先锋小学白庙村小、麻柳小学、夹滩小学、永丰小学、金泉小学、李市小学校金桥希望小学、刁家学校、刁家学校石板村小、刁家学校聊月村小、沙埂小学、两岔小学、两岔小学塘坝村小、下湾小学、下湾小学独树村小、黄桷小学、黄桷小学红卫村小、黄桷小学梨树村小、崇兴小学、继侨小学、夏坝小学、新场小学、高歇学校。
第三类:塘河镇、永兴镇、蔡家镇、柏林镇、中山镇、四面山镇、嘉平镇、西湖镇、贾嗣镇的龙山、白沙镇的鹅公、李市镇的龙吟、大桥、洞塘
享受补助的学校有:鹅公小学、旸岩小学、镇泰小学、大桥学校、龙吟小学、洞塘小学、清溪沟学校、凤仪学校、月沱学校、紫云学校、付家学校、东胜小学、海军希望小学校、常乐小学、凤场学校、嘉乐学校、四面小学、骆来山学校、青泊小学、泽全希望学校、龙山苏浙希望小学、塘河小学峨山村小、塘河小学石桥村小、永兴小学花滩村小、永兴小学万狮桥村小、永兴小学汪庄村小、旸岩小学桥沟村小、旸岩小学黄庄村小、龙吟小学六角村小、龙吟小学山华村小、龙吟小学仁寿村小、蔡家小学大龙村小、蔡家小学武堂村小、中山学校龙塘村小、中山学校岩口村小。
第四类:第三类中部分偏远、高寒地区
享受补助的学校有:塘河小学石犁村小、塘河小学白岩村小、塘河小学五燕村小、嘉平学校紫荆村小、月沱学校大垭村小、蔡家小学福德村小、龙山小学红光村小、付家学校庙垭村小、付家学校红星村小、付家学校五柯村小、海军小学大月村小、海军小学山峰村小、凤场学校茶坝村小、嘉乐学校汤巴丘村小、四面山学校林海村小、四面山学校水口寺村小、鹅公小学复建村小、鹅公小学横路村小、鹅公小学张弓村小、鹅公小学柿子村小。
附件2
附件3